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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消费、本地投诉”可通过城市消费维权联盟实现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2日14:38
  新华网哈尔滨11月12日电(记者颜秉光)日前,“城市消费维权联盟2009年论坛”由今年的轮值单位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承办。作为该维权联盟成员单位,哈尔滨市消协提出依托这个覆盖中国内地19个城市、2个特别行政区的维权组织,使广大消费者获得“异地消费、本地投诉”“别处消费警示、各处共享”等服务。

  据了解,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最初由我国15个城市的消费者组织联合起来,2009年,合作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哈尔滨市消协同北京、天津、上海、武汉、成都、沈阳等19个城市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的消费者协会组织,加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个单位,提出共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作贡献。

  哈尔滨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依托这个维权联盟,各地将整合消费者组织拥有的信息资源,共同发布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警示等相关信息;搜集城市主流消费群体的消费建议,倡导科学合理的消费方式;直面消费热点、难点以及重大侵权事件,表达主流消费群体的维权主张,抨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实现消费者异地消费本地投诉。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其居住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当所在地消费者组织收到投诉后,将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把投诉转移至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来处理,处理结果将由负责处理投诉的消费者权益组织转交首次受理的消费者权益组织,然后再转交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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