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对指定顾客打折 消费者诉餐馆“反向歧视”
“我希望商家能公平对待每个消费者。”针对××餐馆只对指定学校的师生打折优惠一事,市民李强(化名)向武侯区法院起诉该餐馆存在“反向歧视”。昨(13)日,武侯法院披露了该院受理的第一起针对“反向歧视”起诉的案件。
10月14日,李强和朋友在位于四川大学南门一侧的××餐馆就餐。“你们一共消费了135元,你们有××大学的教师证或者学生证的话,可以打8.8折。”埋单时,收银台工作人员告知李强。
“如果学生或者老师到这里来消费,按照餐馆开出的优惠折扣,可以节省16.2元。”李强认为,虽然金额不多,但餐馆对消费者按照职业、身份,人为地进行区分,对其他消费者已构成了“反向歧视”。目前,该案件审理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