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当官是公民身份的“回归”
近日,四川遂宁市委组织部网站刊登公告,拟从遂宁籍外出务工及返乡创业优秀农民工中,定向公开选拔3个副科职领导干部。遂宁市委组织部部长雷世界表示,面向农民工定向公选,并且让农民工当上县级政府部门的副局长、副镇长,引起了全国网友的高度关注。说起农民工当官,我认为不应该大惊小怪。因为农民工也是公民,只要是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赋予的权利。对于这一件事情,全国网友之所以高度关注,是因为农民工当官是“头一遭”,还不是“常态”,平时被“歧视”的农民工也可以当官,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好奇心。“学而优则仕”是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四川遂宁市拟从遂宁籍外出务工及返乡创业优秀农民工中,定向公开选拔3个副科职领导干部——大英县招商局副局长、蓬溪县某镇副镇长、射洪县某镇副镇长的“农而优则仕”是对这一传统的突破,一方面它打破了身份界限,突破了长期沿袭下来的是在官中“选官”的模式,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另一方面它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突破了干部选拔工作是“在官中选官”、“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传统,是践行科学选人用人的一次生动实践。
俗话说,“英雄不问出身。”我们在为“农民工可以当官”欢呼时,应该想到,这么多年来社会恰恰是对农民工的“公民”身份的漠视,这次的“优待”只不过是农民工公民身份的再次“回归”而已。如果这项还“农民工”以国民待遇的“破冰”能够制度化,并形成“滚雪球效应”——在遂宁、四川甚至是全国展开,它对于消弭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和消除广泛存在的政治不平等,无疑是有帮助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是公民一切权利的元点,还权于民、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应该从这个元点入手。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靠恩赐式地招几位“农民工”入官籍,对现行的干部选拔体制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并且,干部选拔讲究的是公平,应该全体公民在一定的条件下都有资格报名参加,不能认为村干部重要,就从村干部中定向推荐,农民工重要就从农民工中定向选拔,这其实也是一种“干部选拔不公平”的表现。因此,要正本清源,首先要从扫除公民政治权利的不平等入手,让全体国民共享平等的、相同的政治待遇,还全体人民一个“公民待遇”,否则,只能是今天重视村干部,明天看好农民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干部选拔公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