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阳澄湖蟹的利益链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6日09:58
秋风起,蟹脚痒。上海人对阳澄湖大闸蟹情有独钟,既然寄寓上海有年,也就入乡随俗,拎了袋子去小菜场挑蟹。菜场里标明“阳澄湖大闸蟹”的摊头相连,然而价目表上差距不小,哪个是正宗的?咬咬牙,选了最贵的,一边还嘲笑自己,简直就像一部电影中的台词:“只选贵的,不选对的”。
打算再配些生姜,便拎着蟹到了蔬菜摊。摊主打量着我手中的蟹们摇头:“正宗的要青背白肚金毛,你看这蟹的肚子黄哈哈的!——不过别说是我说的。喏,那边的摊头才正宗!”我半信半疑,又去“正宗”的摊上买了一串。晚上,特地两种蟹各烧了几只,但感觉都不像从前吃过的阳澄湖蟹——蟹肉是有一种甜丝丝香味儿的。
吃完蟹翻开报,一行标题赫然在目:阳澄湖大闸蟹“一条龙造假”,正宗蟹连1%也不到。原来,外地螃蟹去阳澄湖洗个澡,就算登了龙门;甚至买个防伪戒指,往外地蟹爪子上一套——连螃蟹造假也形成了规模产业。
罢了,看来是被忽悠了。向朋友抱怨,反被嘲笑:超过99%的蟹属于以次充好,高价出售,你想这利润够多么丰厚,仿冒风险成本又极低,当然趋之若鹜。无利不起早啊!
看来,市场上假冒伪劣者的存在逻辑极充分啊!马克思早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就能让人疯狂,有50%会让人不顾一切,有100%的利润可以铤而走险,有300%的利润,就可以践踏人间一切法律。难道,我们只能坐视谋利的“疯狂”,坐视法律被“践踏”?
这话,让我联想到重庆谢才萍涉黑涉赌案,还有湖北长江大学舍己救人的大学生牺牲后被“绑尸要价”的情景。事实上,重庆的谢才萍与湖北无良打捞公司的老板陈波等,都是“无利不起早”的另一可憎版本。
仔细想来,为牟取暴利而疯狂,并不奇怪。要探讨的是,这份疯狂何以有恃无恐?根由就在,其背后几乎无一例外地隐藏着一条粗壮蜿蜒如毒蛇般游走的利益链,其蛇行路径,往往是由市场起始,而终于官场。
最典型的,如假药案最终掀翻的是国家药监局局长郑莜萸,而赌场老板娘谢才萍的背后,则是重庆市公安局长文强。这些共同利益集团臭味相投,在暴利驱动下,才拥有与法律较量的底气与能量。这也暴露出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权大于法现象仍然严重。而郑莜萸、文强们最终落马的意义,则让公众看到了希望:法律之剑终究不容任意践踏。
回过头来看那个已经退赔烈士天价打捞费的打捞公司。似乎,法律对它有些无可奈何,该公司与校方签订的打捞协议,被视为“民事行为”,没说出来的一句话,就是并不违法。最后,认定陈波涉嫌敲诈勒索的,只是区区300元“烟钱”。
事情真的如此简单?在“绑尸要价”情形下签的合约,真的与敲诈勒索无涉?该打捞公司能垄断这一江段的尸体打捞业务,能威胁过往渔船不准抢打捞生意,且一向维持“不在物价公司定价范围内”的天价尸体打捞费,这是一个陈波就能摆平的吗?依着暴利利益链的无数先例,恐怕陈波们敢要天价的底气,也可能“大隐隐于朝”的吧……
是的,无利不起早。正常的谋利应当鼓励。而类似“蟹是否正宗”,也还算不上伤天害理。然而,假药害命、非法赌场以及绑尸要价一类恶行,非深挖之并根除之不可。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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