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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辩护律师赵长青:网络炮轰是普法失败(图)

来源:时代周报
2009年11月19日05:49

  赵长青:网络炮轰我,是普法失败

  10月31日深夜11时12分,重庆黎强涉黑案一审终于结束。黎强的辩护律师、75岁的赵长青,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已是翌日凌晨1点多了。

  出人意料的是,几小时后,这位德高望重的法学泰斗竟成了网络上的“过街老鼠”—网民纷纷攻击他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讼棍”、“法学败类”。

  这一切缘于赵长青在31日晚上的行为:他发表了一个多小时的辩护词,否定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

  要不是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女儿回家提及,平时不上网的赵长青真不知道网络上掀起的狂澜。

  “这说明人们痛恨黑恶势力,对辩护律师是‘恨屋及乌’,人们的心情我十分理解。”11月11日,与时代周报记者谈起自己的遭遇,赵长青一脸平和、淡定。但他又有些无奈:“我遭网络炮轰,是普法的失败—人们对律师的工作性质仍缺乏了解。”

  法学泰斗再出山

  10月26日上午9时35分,“红顶商人”黎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44位被告人辩护律师在法庭右侧入座,坐在首位的赵长青,首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赵长青在中国刑法界是泰斗级人物。他是1997年刑法的修订者之一,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他也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适用及立法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

  赵长青196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后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了8年的刑事审判工作。1978年再入西南政法大学,从事刑法学教学、科研工作。他长期担任刑法学术带头人,是刑法学教授、博导,1995年起享受国家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赵长青早在2002年就办理了退休手续。这次老将出马为黎强辩护,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反对:“不缺名不缺钱,出去折腾啥?”

  赵长青和黎强并无交情,也从来没有打过交道,只是在他就读西南政法大学时,黎父是学校食堂的职工,但几年前已去世。

  黎强被捕后,他的兄弟通过熟人找到赵长青,要他做黎强的辩护律师。在家人的反对声中,赵老最初拒绝了邀请。“后在很多老同事的说服下,在案子开庭前10天左右,我才答应为这个‘政法大学子女’提供辩护。”

  赵长青担任顾问的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还代理了黎强家族的其他4个人,5人的律师费共收了30万元,据称还是黎强兄弟向人借的。

  在庭审前赵长青会见了黎强两次,时间分别是1小时和2小时。会见中,黎强反复强调自己不是黑社会,只承认自己在重庆客运行业激烈的竞争中,采取了一些“以非对非”的手段—“我这个人是‘你打我的鼻子,我也要咬你的耳朵。’”

  黎强涉黑案审理了6天,涉案人员多达31人,检察院的举证材料非常详细,仅举证就用了3天时间,赵长青每天听案到晚上10时多。

  10月31日,黎强案庭审最后一天,赵长青在发表最后的辩护意见时语出惊人:“我和黎强家属之前有个约定,就是我要为当事人做‘有罪辩护’,否则我就不代理本案。但是,经过三天的法庭调查和两天的举证质证,我决定依法履行《律师法》对律师职责的要求,为黎强提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

  赵长青质疑:在公诉机关1849件证据中,无一组证明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这一消息在网络上传出,各种论坛上很快就充斥了上万条讨伐赵长青的帖子,称他是“替黑社会说情”,“比黑社会还黑”。

  “这次引发的网络风暴如此猛烈,出乎我预料,是我从事刑辩以来首次遇到。”赵长青坦言,这让他领略到了网络的力量。

  “但他骂他的,我做我的,丝毫也消弭不了我从事刑辩工作的信心。”赵长青说,如果需要他还会担任黎强的二审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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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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