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 大调解纳入综治考核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24日10:54
本报天津11月23日电记者王继然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天津市多方联动大调解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构建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考核,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届中、届末和年度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强调,要通过信息、人员、程序、效力的有序对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贯通、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法院、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横向联系和沟通,协调统一对同一类型矛盾纠纷的处理尺度。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人员互请互聘制度,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设立联合调解机构,邀请司法行政和其他部门参加,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提供平台。制定包括接待、调处、分流督办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的密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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