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增加专项财政投入 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24日14:31
办好教育,关键在人。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素质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因素,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认为,迫切需要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影响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农村学校教师编制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充。农村中小学覆盖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多,对教师的需求高于城市。但根据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村教师配置标准低于城市。尽管《意见》规定“乡镇中心小学、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承担示范和实验任务的学校、山区、湖区、海岛、牧区和教学点多的地区”,可“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适当增加编制”,但各地在贯彻落实时普遍采取了压缩政策。不少城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超编(集中在农村小学段),加之对难以适应课程改革要求的大龄教师以及落聘教师的分流安置缺乏政策支持,直接影响了农村教师的正常补充。随着新课改的实施,农村小学增设了外语、计算机教育等课程,需要配备相应学科的专任教师和一定数量的教学辅助人员,但现有的教师编制标准和教师的数量、质量都难以满足教学实际需求。特别是在规模较小的村级小学,问题尤为突出。
(二)农村教师工作的低待遇、高奉献特点,影响了优秀人才的加入。从理论上讲,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较城市落后,生活环境较城市艰苦,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应高于城市。但现实恰恰相反。实现规范补贴后东部某城市(以下简称A市)所在省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的每八年上浮一级工资的政策取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后,实现了县域间教师工资统一,但区域之间教师工资仍有较大差异,据2009年1月统计A市县级市之间教师工资差距最大约800元,所属各区(市)之间差距最大约1800元。农村教师工作的高奉献和低待遇特点,影响了优秀大学毕业生加入,也导致了农村优秀骨干教师的流失,极不利于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同时,挫伤了长期扎根农村任教教师的积极性。
(三)教育系统内部合理、有序的人才交流机制尚不健全。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特别是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系统内交流的渠道不畅,缺乏有效机制,存在人才资源浪费现象。
二、建议
(一)创新人事制度。
1.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建议教育部等有关部委抓紧研究制订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并根据农村中小学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素质教育课程实施和农村教师提高专业素质的需要,或者以校为单位、按班核定编制,或者允许农村学校适当增加附加编制。
2.合理确定师范类学生培养规模。近几年来,各地不同程度地面临师范类院校学生质量和就业率下降的问题。建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小、初、高各学段生源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对域内师范院校进行整合,并会同计划部门对域内师范院校招生进行总量控制,确定好专业结构,保证教师队伍有高素质来源,并确保多数学生能得到就业。
3.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为克服教师定期交流等带来的教师交通、生活不便等困难,建议推广沈阳、成都等地的经验,划分学区,在学区内教师每3-5年交流一次。另外,要通过设立城区教师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津贴等形式,推动城区学校教师的农村支教和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工作。
4.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和机制。因农村学校相对封闭、发展较为落后,目前农村教师自主发展能力不足,建议重点加强外部力量对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的支持。以省、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实施,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优秀骨干教师和连续五年在农村任教教师的免费脱产培训制度。其中,前者可借鉴国外学术假制度采取脱产方式,时间不低于半年,为优秀教师学历提高或结合实践开展研究创造条件;后者可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每五年给予1-2月脱产学习机会。培训以新知识、新方法、新信息为重点,可利用暑期依托省内或市内师范院校或教育学院开展。推广上海市区、郊区对口交流的经验,将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共享作为城乡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以此带动提高农村学校校内二级培训的质量。以教育教学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中心,成立城乡教育课题研究协作体,由城区名师领衔、农村骨干教师参与开展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推广课题研究成果的形式,促进农村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5.建立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农村教师队伍良性用人机制。
(1)依法实施教师岗位准入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即:对新进教师,面向社会考试择优录用。对在岗教师,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严格定岗定员、实行竞争上岗、公开聘任,对不称职教师,通过改革进行分流。对部分地区农村学校存在的代课教师,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对具有法定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允许其与在岗教师一起竞争上岗,对优秀者予以留任。
(2)采取过渡措施,解决农村学校特别是村级小学教师年龄老化、水平较低的问题。可连续三年对满55岁男教师、满50岁女教师实行提前退养政策。建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前退养以及落聘教师转岗分流等问题出台指导性政策,便于基层开展工作。同时,允许农村县(市、区)和农村学校存在暂时性的适量超编现象。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很大,是学校开门纳贤的大好时机,建议在过渡期内允许教育部门按照不低于自然减员数的原则补充农村学校教师,加快改变村级小学多年不补充教师的局面,缓解农村教师的断档问题。
(3)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评聘、评优等制度,加大向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
(二)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投入。
1.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
(1)依法落实教师待遇,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
(2)建立完善教师在农村学校、偏远薄弱学校工作的补偿机制。充分考虑农村教育发展和农村教师工作实际,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同时,设立教师农村终身任教奖励金,对终身在农村任教的教师,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教师赴农村任教。
(3)通过开通教师班车、建设农村学校周转房、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定期体检制度等形式,为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培训经费保障。
(1)设立农村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村教师免费培训。
(2)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级财政根据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要求,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2.5%的比例,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督促农村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将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孙江霞)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