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定下月听证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树芳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听证会将于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举行。昆明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夏世云表示,欢迎网友和市民报名参加此次听证会。
《规定》中提到,昆明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和执法综合信息库。旨在整合资源,对各自工作中知识产权案件、工作信息及时交换,如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时,应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书面反馈调查结果。另外,还将建立昆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涉外纠纷),提升企业维权能力。
《规定》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侵犯知识产权仍然予以采购的,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规定》还指出,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方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投标项目。
从今天开始,市民可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信函寄至昆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邮政编码:6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1—3134628;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kjj.km.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skjj@tom.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