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执行局不再办理一审执行案件 职责变为监管全省执行工作
![](https://photocdn.sohu.com/20061228/Img247322072.gif)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26日08:42
本报讯记者邓红阳11月24日,记者从正在召开的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获悉,从2010年1月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不再直接办理一审执行案件,重点加强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重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执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向会议所作的《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说,今年9月,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整体升格为副厅级,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处3个正处级单位。省法院执行局工作重心将下移,从2010年1月开始,不再办理一审执行案件,重点加强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
张立勇指出,下级法院确定执行局长人选要征求上级法院意见,执行局长每半年要向上级法院作一次述职报告。对年终绩效考核在全省、全市排名后两位的执行局长,当年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落后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此外,全省法院还将加强对执行人员绩效的考评,对工作效率低、当年办案数量少、案件执结率低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在后两名的,调离执行岗位。
![](https://news.sohu.com/upload/pagerevision20090916/pic03.gif)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