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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律权威 建设法治城市 深圳市宝安区12·4法制宣传活动纪实(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04日08:31
  今年12月4日是第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一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按照深圳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的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以“树立法律权威,建设法治城市”为主题,举办12·4法制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游园活动;撰写一封致全区公民“学法用法”公开信;开展““情景普法大课堂”专场演出;举办劳务工学法用法演讲比赛全区总决赛;开展“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三进”活动;举办以“依法守规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法制讲讲座;积极开展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宝安”为主题的行业普法活动;由各街道组织在辖区具有一定影响的“树立法律权威,建设法治城市”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等。宝安区司法局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旨在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为构建平安宝安、和谐宝安、繁荣宝安安、优美宝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宝安区12·4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腾飞和全面农村城市化,深圳市宝安区人口由原来的几十万猛增至700万。其中户籍人口约40万,外来人口达600余万,形成了独特的人口比例倒挂现象。虽然经过“一五”至“四五”近20年的普法宣传教育,但人口素质与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总结20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规划和精心提炼,决定从2006年“五五”普法开始,将“八个一”系列活动作为普法工作推向新高度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推手”,同时作为宝安区全面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府财政拨巨资(3年投入专项经费近千万元),整合区机关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社区和企业,媒体乃至社会各界力量,使宝安区普法形成了横向联合、纵向拓展、上下联动、梯级覆盖、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成为一项重大的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八个一”系列普法活动也成为叫得响的普法品牌,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为推进依法治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宝安区以如此气魄扎扎实实推动“五五”普法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级单位实属罕见。

  领导重视工作扎实

  2006年元旦前夕,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张德江来到宝安区新安上合社区考察工作时,对该社区的社会治安情况作出指示,叮嘱陪同的宝安区委领导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主持召开多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宝安区的法制建设工作,认真分析了宝安区面临的人口倒挂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决定以普法工作为切入点,全方位推动宝安区的素质工程,保民生,保平安,促和谐,促发展。随后,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普法办等多家联合启动了“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八个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八个一”作为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推手和一项制度,写进区“五五”普法规划并长期坚持下来。区政府每年划拨300万元专款,强力地推进该项工作。为了将“八个一”为“抓手”的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宝安区每年都要组织全区普法大检查,区人大、政协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派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区各机关普法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全程检查普法工作,以查促学。

  正因为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八个一”系列普法活动才作为宝安区法制建设之“宝”,才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得从普法领导机制上保障普法工作有领导机构、有经费、有制度、有队伍、有检查、有监督。

  创新形式树立品牌

  从2006年开始,宝安区在全市首次推出以“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八个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此拉开了宝安区“五五”普法工作的序幕。此后,宝安区每年都坚持“八个一”普法,每年以不同的主题、新的内容,创造了独具宝安特色的“八个一”普法品牌。他们紧贴法制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关系到广大劳务工切身利益问题,从8大举措上掀起普法高潮。

  宝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八个一”普法系列活动作为一项全民普法制度和一个响亮品牌长期坚持下去。他们以此为抓手,创造宝安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经常有活动、普法宣传“月月有重点,天天有看点,时常有高潮”。

  突出重点干部学法

  宝安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放在首位。首先,进一步完善了区党委中心组坚持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法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请专家辅导和网上学法相结合,专门学习和利用党内组织生活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新法颁布实施,党委中心组都要办新法学习班,举办培训班,请全国和省市有关专家讲课。每年还组织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到北大等高等学府参加法律培训。区纪委每年结合廉政教育举办全区处(科)级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区党校把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高度重视干部法律培训班的进程。

  其次,以“素质工程”为依托,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把学法用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手中权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保障。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与任职挂钩制度,将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全区基本形成了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靠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局面。

  密切配合整合资源

  宝安区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区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团区委实施“青少年法律援助计划”,利用《宝安青年》、宝安青少年服务网、宝安义工在线、宝安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网等团内刊物和网站,向广大青少年和劳务工宣传与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区安监局、劳动局和总工会举办“劳动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为劳务工免费放映法制电影、编印劳动、安全生产及工会法律法规书籍;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区公安分局开展“警民共建和谐社区宣传”活动,编写《校园安全法制教育读本案例汇编》送进校园;区法院的“业务大讲坛”活动、“法庭开放日”活动、“模拟法庭”活动。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到民营企业为务工人员开展巡回法制讲座;地税局制作动漫作品宣传税法。安监局、劳动局组织编印了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等宣传资料近130余万份(册),送给企业经营管理者及广大劳动人员。区文化局组织各类法制文艺演出进厂、进社区224场次,观众超过30万人次。

  成效显著作用凸显

  “五五”普法以来,宝安区全方位大普法格局营造出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宝安区社会繁荣、稳定、和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近3年来,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和因违法决策造成的失误,行政案件败诉率显著下降。群众对依法行政和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其次是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和劳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熟悉程度日益增强;第三是青少年学生守法观念普遍增强,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第四是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员工遵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得到提升,许多劳资纠纷、社会矛盾都能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得到有效处理和化解。

  “五五”普法的全面开展,提升了宝安区城市软实力,促进了经济繁荣、法制氛围日益浓厚,对促进宝安区的社会和谐、环境稳定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由此而产生的综合效应也越来越明显,有效地为构建平安宝安、和谐宝安、繁荣宝安、优美宝安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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