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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务员带头自拆外挑防盗笼 还城市公共空间

来源:云南网
2009年12月07日11:02

  还城市公共空间 昆明公务员带头自拆外挑式防盗笼

  近日,昆明市着手解决存在多年的外挑式防盗笼(栏)挤占公共空间的问题。昨天,昆明市多个小区内的住户开始自行拆除自家的外挑式防盗笼,据了解,这是市区两级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主动响应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行动。

  昨天上午,记者在位于吴井路的市城管局宿舍、小龙路的综合执法支队宿舍、新华街的市政协宿舍、滇池路旁的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宿舍、关平路上的经开区宿舍等地都看到,住在这些小区的公务员成为第一批自行拆除防盗笼的住户,昨天首批自行拆除的大约有30多家。

  据了解,这次公务员率先带头整改的行动中,离退休老干部、职工们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住在新华街的原市政协秘书长江学成昨天也拆除了自家的防盗笼。他说,阳台上的防盗笼已经安装了10多年,除了防盗,就是个晾晒衣服、摆放花盆的地方,现在的社会治安好了,防盗笼也确实该整治了,这是市委、市政府推动“四创”工作的举措,作为离退休干部应该积极支持。他还说,住在旁边的另一位老干部在外地,但是听说此事,还专门打电话给他,让他帮忙找人拆除。

  据了解,全市将在明年之内整治外挑式防盗笼。整治范围是全市临街搭建和设置的外挑式防盗笼(栏)、外挑塑钢玻璃窗、外挑玻璃窗,以及利用阳台改造成封闭的厨房操作台等所有自行设置的、突出于建筑物立面和窗台外沿的各类设施。这些挤占公共空间的设施必须拆除,但同时可以进行内嵌或平镶式改造,保证不超过建筑物外立面和窗台的外沿即可。

  据介绍,此次改造中,中央驻昆单位、省级驻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市、区、办事处、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住房无论是否道路两侧还是背街小巷,都要进行改造。而其他市民的防盗笼等外挑式设施的整治工作,将以四个主城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和呈贡新区的辖区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为重点进行整治,保证沿街无挤占公共空间的外挑设施。

  目前,市区各单位正在对需要改造的防盗笼等外挑式设施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后,各区将按“先主次街道、后背街小巷;先街道办事处后乡镇;先核心区,后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思路,开展全面的整治和改造工作。

  记者 马雪荣(昆明日报)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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