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10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6分报道,深圳某个小区刚刚换届的业主委员会近日在社区里贴出公示,要从管理费中支取费用作为业委会委员和执行秘书的补贴。告示一贴出,本来平静的小区里立即“风乍起”,有人送上赞同的眼光:人家付出了努力,自然应该有回报,天下哪有白来的午餐?也有人发出了反对的声音:业主委员会是非赢利性机构,怎能从业主那里再收钱?业主委员会究竟该不该拿工资?关注今天的《新闻正反方》。
王建明/绘(图片来源:深圳新闻网)
争论一:业委会拿工资,它还是非赢利吗? 正方:安徽合肥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 朱建国 业主委员会维护的是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让大家获取一份合格的物业服务。另一方面通过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和环境秩序,从而为大家的物业保值增值。这是为大家谋取利益的,相应给予一定的报酬,我觉得从经济上讲也是可行的;另一方面虽然它是一个公信组织,但是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谋求公共利益的,如果从事相应工作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不能说不拿报酬。
反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 丁兆林 这改变了业主委员会本身的性质,业主委员会不是职业行为,是作为民众的代表,是为民众或这个团体的集体利益来商议、探讨,做决策或者整体维权这样一个临时性机构,不是一个长期的职业行为。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业主委员会本身的性质是什么?不是业主雇来的人,而是业主本身选出来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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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