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公安部联合开展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10日18:59
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邹伟)记者10日从公安部消防局了解到,从2009年12月1日到2010年2月28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将在全国文物系统开展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
据介绍,这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其中,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检查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等。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二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三是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四是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六是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这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据悉,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还将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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