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涉嫌抢劫 警方被指“钓鱼执法”
本报讯 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审理了一起5名未成年人被控抢劫案件。其中一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当庭质疑警方在抓捕上述被告人过程中涉嫌“钓鱼执法。”
由于此案涉及5名未成年人,昨天上午的庭审没有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今年3月5日,被告人刘某伙同黄某(女)、王某、汪某、庄某、金某,将被害人段某约到西城区西海沿岸附近,其中5名男生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致其嘴唇擦伤,后强行劫走一部手机及300元现金,销赃后将赃款伙分挥霍。第二天,刘某还伙同黄某、庄某、金某等人经预谋并购买钢管后,将被害人李某约到一家快餐厅内,在准备将其带到附近厕所抢劫时被当场抓获。
质疑警方“钓鱼执法”的律师认为,检方指控的第二起事实不应认定为犯罪,被害人李某是侦查人员故意安排的“诱饵”。在未成年刑案中,采用这种侦查方式收集的证据明显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据悉,庭审中公诉机关认可第二起犯罪警方确实采取了诱惑侦查的手段,但是认为警方抓捕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