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分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民意 电厂职工也不能白用电
晨报讯(记者 朱烁)今后本市拟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和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将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草案)》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民意。
市发改委在草案说明中认为,建筑和交通运输已成为能源消费的重要领域,公共机构是能源消费的大户,修订草案专门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本市实行有利于节能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价格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和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节能。同时,根据草案,本市还将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电厂职工也不能白用电。草案中明确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