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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大黑帮案宣判 外来人口成为犯罪主力(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09年12月12日04:04
■黎桂廷(前排左一)等被告在法庭上各有表情,有的频频回望旁听席上的家人。通讯员供图

■黎桂廷

  两大黑帮案宣判 外来人口成为犯罪主力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吴炎娜 通讯员 穗法宣 摄影 通讯员 罗伟雄

  “黎氏黑帮”

  开设地下赌场、强收保护费、订立严格的帮规、规定组织成员被抓后不得出卖组织,暴力垄断白云区嘉禾一带的桶装水市场,用自来水冒充桶装水,强行批发给水店……该涉黑组织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34名成员共涉嫌11项罪名。昨日,“黎氏黑帮”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黑老大”黎桂廷被判处无期徒刑。

  审判

  “黑老大”黎桂廷无期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4年开始,被告人黎桂廷有组织、有目的地笼络或利诱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培养发展成为自己的亲信和打手,与同案人尹辉(已死亡)为首的一伙外地人员及被告人樊贵宝为首的一帮人共同形成三个小团伙。

  该组织在白云区一带开设赌场、充当打手、收取保护费,打击生意中的竞争对手,先后垄断白云区一带的桶装水批发市场、建筑工程市场和嘉禾农贸市场停车场,非法控制白云区嘉禾周边地区的地下赌场,通过各种手段干扰白云区部分村的选举。

  由此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黎桂廷为首,以被告人彭健凌等7人为积极参加者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

  昨日法院判决,“黑老大”黎桂廷、有命案在身的黎浩潭,无期徒刑;彭健凌、马传彦、曹子跃、刘浩斯则被判处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黎建辉、彭仲凌、王亚辉等三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是本案的最低刑。

  马仔纷纷检举命案求立功

  一人被认定为立功

  在“黎氏黑帮”覆灭之后,众多“马仔”为了保命和减刑,纷纷检举他们所知晓或听闻的“道上”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希望以此求得“立功”表现,在量刑时予以减轻。团伙成员黎浩潭最终被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由于被告人的检举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查证确实之后,被告人才能被认定为“立功”,才能作为从轻或减轻量刑的依据,所以最终被认定为“立功”的人并不多。

  法院查明:黎浩潭检举了1994年5月案犯龙惠敬等十多人在花都区将被害人任剑波殴打致死案,并提供了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此案,查证属实。黎浩潭的检举成立,有立功表现,应予认定。

  “黑老大”黎桂廷也“不甘人后”,检举了三起案件,分别是:1994年白云区望岗村发生一宗因赌钱引发的命案,2006年白云区嘉禾村一宗因收购死猪引发的命案,2003年11月白云区石井庆丰加油站发生的一宗抢劫案。但是公安机关经侦查,黎桂廷的检举不能成立。

  被告人曹子跃则检举了同伙,他称,因其提供了住址才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被告人张永红,他也提供了被告人肖丙山的基本情况。但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该检举不能成立。

  被告人彭信来检举1997年白云区机场路“金海岸”夜总会发生一宗命案,被告人樊贵宝则检举2008年横滘村一个赌场发生一宗命案,2006年白云区石井三通沐足路边发生一宗命案,这些检举由于未能查实,都被认定为不能成立。

  公诉机关在最后对此案发表意见时,还专门对检举一事提出了意见,认为部分检举的情况侦查机关还在查证之中,一旦查证属实,将体现在相关司法程序中,检举立功者依旧有减刑的可能。

  花絮

  黑老大爱宝马

  该团伙的众多成员偏爱宝马车,“黑老大”黎桂廷也是如此。

  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黎桂廷、彭健凌、黄巨涛、黎建辉各有一辆宝马车,均予以没收。

  此外,该团伙还配置了大量枪支和刀具,公安机关查获的有雷鸣登三四支、仿六四式手枪两三支、猎枪两支、铁水管20—30根。

  手下杀了人“老大”要负责

  法院认为因黎桂廷事先不知情可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黎氏黑帮”有一条命案在身,命案正是量刑的“风向标”。法院最终确认,该命案发生时,“黑老大”黎桂廷确实不知情,但是考虑到“为报私仇报复他人”是该团伙的“行为习惯”,为此,作为“老大”的黎桂廷依旧要为命案负责。

  该案在审理时,“黑老大”黎桂廷及其辩护律师都表示,报复他人致人死亡的命案,是团伙成员黎浩潭个人与两名被害人之间的纠纷,这是他的个人行为,黎桂廷并不知情,也不该为此事负责。

  昨日,法院专门对此做了阐述。法院认为,以黎桂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一大行为习惯就是——组织成员的利益就是组织的利益!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恩怨往往就会引发组织的保护和报复行为。该团伙涉及的命案正是因循这个组织行为习惯,在黎浩潭与被害人发生突发矛盾后作出的组织反应。

  虽然黎桂廷是在黎浩潭打完架后才知晓此事并尽快叫人撤离了现场,但是,黎桂廷作为该团伙的组织、领导者,应当对其组织所犯罪行承担责任。但考虑到黎桂廷确实是事后才知道,可以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黑老大“语录”

  “我认识打打杀杀的人”

  昨日,法院的判决书揭示“黑老大”黎桂廷曾这样供述:“2003年,我认识一个外省人艳飞,艳飞真名叫尹辉,是专门从事打打杀杀方面的人……有几次村里竞选村长或社长,我都带一帮手下人马助选,让对方知道在当地一带有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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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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