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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严密欠薪防控体系 “老赖”企业难以容身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14日15:30
  中广网北京12月14日消息(记者杨守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21分报道,距春节还有2个月,江苏省各级层面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已全面展开。经过几年努力,江苏省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欠薪防控体系,欠薪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这个潜心防控体系有以下特点。第一,对欠薪严重的施工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比如,江苏省内一家知名的建筑公司2008年拖欠工人工资200多万,经多次督促及时补偿员工工资无效后,今年4月,南京市相关的几个部门联合对它发出了“暂停投标”通知书,并在网站上发布。

  半年来,这家公司损失惨重。他们不仅在南京接不到工程,而且因为拖欠行为网上公布,在外地也接不到工程,公司至少损失了上千万。自2006年江苏省对欠薪严重的施工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以来,每年都有施工单位被取消投标资格。仅2006年一年,江苏向38家犯有劣迹的建筑公司开出了“驱逐令”。

  第二,从源头上遏制欠薪,像保证金制度、支付专用账户等创新的制度都有效地遏制了企业欠薪行为。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的实施,要求施工企业在进场施工前,必须按标的合同价款3%左右的比例设立“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不管工程无论如何转包,最终出现什么问题,但农民工的工资都由业主支付,从而在源头上遏制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所谓的“隐性欠薪”,主要是针对农民工超时工作不发放加班费、随意罚款、加大劳动定额和克扣福利待遇等。由于隐性欠薪行为的维权难度比较大,这也将会成为未来清欠的难点。

  目前,“隐性欠薪”主要集中在以“计件工资制”计算民工工资报酬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像有的企业制定的的待遇标准是,干得越多薪水越高,直至“上不封顶”。但实际上,企业故意将定额标准定得过高,导致大多数工人根本完不成任务,拿不到合理的收入。

  据了解,在年底的专项检查中,对于使用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纺织服装和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除检查相关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日常工资支付等情况外,江苏还要重点检查这些单位在用工质量、劳动定额和执行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对任意克扣农民工工资、乱立名目处罚农民工、变相加班加点而未计报酬等“隐性欠薪”现象较突出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补偿农民工应得的劳动收入。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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