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河北蔚县对矿难讳莫如深 官员比矿主更想瞒报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2009年12月15日20:22

  蔚县矿难的利益图谱

  “矿主想瞒,地方官员更想瞒。”张家口一位退休老干部认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官位,而且有些官员可能在其中还有股份。”

  记者王晓 | 河北张家口报道

  时至今日,在河北蔚县乃至整个张家口市,发生在2008年的“7.14”事故仍是官方讳莫如深的话题。

  2009年11月,国务院对这一事故的调查报告做出批复。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6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县长祁建华、蔚县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平川等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家口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树森,张家口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石满山等18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外,没收李家洼煤矿新井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2209万元,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关闭。

  随着处理结果的公开,围绕着蔚县矿难的利益纠葛日益明晰。

  举报者曾是合伙人

  认识矿主李成奎的人认为他这次“点儿很背”,究其原因,是因为之前的人品没“攒”好。

  “按说李家洼矿难是能瞒下来的。”蔚县一位曾经的矿长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之所以没瞒住,是因为李成奎得罪过人。”

  据介绍,李成奎曾和一个夏姓四川人联手开矿,对方入了1000万元的股。煤矿挣钱后,李成奎不肯分红给对方,甚至连当初投入的1000万元都赖账。不久,姓夏的离开蔚县,到了山西。但李成奎的矿上还留下了不少“他的人”。

  知情者透露,“7.14”矿难发生后,夏很快得到消息,并拿到了遇难者姓名、获赔金额等详细信息,辗转举报到国家安监总局。

  “最早接到举报的是总局的调度司,但他们下去调查时遇到了很大阻力。”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信访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信访处第一次接到举报是在8月9日,随后又接连接到多个举报,“其中一个好像是记者,不知道从哪调查来的名单,这一举报对之后的查处起了大作用,国务院很快成立了调查组。”

  即便这样,前后调查也用了近一年的时间,“阻力太大,据说矿主为了摆平这件事花了将近一个亿。”

  “李成奎的钱不少都是借的。”据认识李成奎的矿长透露,由于事发突然,加上李的生意铺得太大,手头现金有限,因此只能借了3000多万元用来打点各方关系。事发后,被借钱的老板知道钱收不回来了,但也是有苦说不出。

  “出了事,作为矿主,肯定想把事情瞒下来。”这位老矿长算了笔账,“大概花上三四千万打点一下官员、记者和遇难者家属就可以了。但如果被曝光,谁知道会面临什么。”

  如今李成奎的判决还没有下来。“到底会怎么判还不好说,但我们认为是可以判无期徒刑的。”张家口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赵建峰说。

  官员比矿主更想瞒报

  “如果没有瞒报,上面的领导顶多背个处分或免职,不至于受刑事处罚,对蔚县的冲击也不会这么大。”蔚县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局长李志全对本刊记者慨叹。在前任局长平川因“7.14”事故被移送司法机关后,李志全于2008年9月27日临危受命。

  有知情人向本刊记者透露,事故发生后,县里为是否上报消息专门开过会。最终,事故被隐瞒下来,而且一瞒就是80多天。

  2008年9月26日,国务院调查组成立会议上,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在发言中指出,县、镇少数领导干部有的组织、有的直接参与事故瞒报,企图掩盖事故真相。甚至还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弄假材料,写假报告,以欺骗上级;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时,县、镇有关人员故意回避事故井,转移视线,提供虚假材料,企图贿赂核查人员,封锁消息。

  “矿主想瞒,地方官员更想瞒。”张家口一位退休老干部认为,“这关系到他们的官位,而且有些官员可能在其中还有股份。”

  本刊记者在蔚县了解到,即便不出事,矿主李成奎也会在逢年过节拜访各路官员,红包至少要5000元到1万元。

  “作为矿主,平时打点官员是正常的,人之常情嘛。”蔚县一位矿主表示,“至于书记、县长这些年来一共收了多少钱,法院最终会认定一个数字,但实际数字只可能更多。”

  张家口市安监局此次也成了“被调查对象”。

  “事故发生没多久我们就接到举报了。”张家口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杜永祥告诉本刊记者,“之后我们和工会、煤监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具体什么结论我们也不清楚,但肯定是受贿了。”据了解,参与调查的4个人,两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两人取保候审。

  据杜永祥透露,“7.14”事故后,原张家口市安监局局长高继存在9月被控制,10月被移送司法机关,最终被判19年,“高局长才来了9个月,工作能力很强,也挺有魄力,具体案情我不大清楚,这件事,应该讲是局长个人的问题。”

  此次涉案的原蔚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某,近日被张家口市怀来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其非法所得58650元。

  “我拿到这份判决书后,转给了《河北法制报》记者,觉得这是个挺好的新闻。”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米录透露,文章刊发后不久,他受到了政府部门的批评,并被要求不能再将“7.14”系列案件的有关消息向媒体公开,“在政府看来,这个事可能还是挺敏感的。”

  记者和他们的“娘家”

  国务院的批复中称,为瞒报事故,矿主共支付260多万元用于收买记者。初步查明,10名记者涉嫌犯罪。

  “被封口”,使得“7.14”矿难的消息未能通过正常渠道发出。中新社河北分社的一位记者称,他得知这起矿难已是一个多月之后,只看到来自网络的只言片语,“我们赶过去时,县委书记和县长已经被双规了,县里和市里的有关部门都不接受采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常毅峰告诉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调查。回来后,我们给省安监部门写了个内参。”

  之后不久,常毅峰也卷入了“7.14”系列案件,而今仍被羁押在崇礼县看守所。49岁的常毅峰毕业于河北大学哲学系,此后一直在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获得的起诉书中,对常毅峰的指控为“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据了解,2008年7月下旬,北京某报记者给常毅峰送去了李家洼矿难的采访样稿,要求其核稿。之后,张家口市煤监局局长杜建学、蔚县副县长王凤忠均看了这份样稿。7月29日,王凤忠等人找到常毅峰,请求其出面,阻止记者报道蔚县矿难,常答应帮忙。此后几天,常与该报总编联系,最终以做25万元专版广告为条件,换取对方不对蔚县矿难进行报道。

  “常毅峰既然是宣传部门的,那他做的事就不具备滥用职权罪。”常毅峰的代理律师、张家口震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方义认为,“他弄了25万元广告费,又花8万元订了报纸,但个人没有拿钱。”

  采访期间,本刊记者曾多次拨打常毅峰妻子的电话,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他工作上的事一般不和我说,但我相信他是被冤枉的。”常妻称,直到常毅峰被带走,她才知道出了这档事。如今,常毅峰进去快一年了,她并没有去看过。

  12月3日晚,本刊记者找到常毅峰位于华新园小区的家,常的妻子并不在家。

  “这件事是常部长的个人行为,不是组织行为。”张家口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刘永刚对《瞭望东方周刊》一再强调。在他的描述中,常毅峰是个很好的人,对于他的此次行为,刘永刚称自己并不知情,“有些记者来了直接去找县委宣传部了,没通过我们。蔚县矿难的事,直到调查组介入了我们才知道,之前没有听到一点风声。至于那260万元封口费,我们就更不知道了。”

  蔚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沈建明则表示,他们也不了解有关“封口费”的情况,“媒体和宣传部互为娘家。记者找到宣传部,宣传部帮助联系有关部门,到最后涉及所谓的封口费,就把宣传部扯进去了。”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renyue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