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适房"申请核对将启动 遇"不诚信"即中止核对
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能否成功,诚信申报至关重要。昨天傍晚,记者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获悉,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发布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核对中止的7种“不诚信”情形。
7种情形可以中止核对
据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魏卿介绍,申请经适房最早在年底进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程序”。核对机构遇到下列7种情形,可以中止核对: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财产超过准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申请材料填写的不相符合,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
■人均财产与申请材料填写的不相符合,价值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或拥有机动车辆、非居住类房屋未申报;
■银行账户数多于申请材料填写的账户数;
■证券账户数多于申请材料填写的账户书;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申请材料填写的情况不相符合;
■申报期间有转移财产嫌疑,以及需要重新确认的其他情形。
核对中心为诚信把关
“中止核对后,有两种结果。”魏卿说,一种是申请者退出经适房申请;一种是经过复核后,“被冤枉”的诚信家庭通过了经济状况确认,这当中,专门设置了不超过60个工作日的“延期核对期限”。
今年6月,本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民政、人保、税务、公积金、房管、人行、证监、银监等14个部门间建立“电子比对专线”,通过查看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情况等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公开、公正、透明地实施社会救助福利项目,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体享受到有限的公共财政“阳光”。
这个系统在试运行中已为本市房管部门出具了9197份核对报告,作为审批廉租房申请依据,其中发现3226户家庭“不实申报”,为公共财政节省资金约2400余万元。“经适房也是有限的社会福利,希望每个申报家庭都诚实守信,不要抹黑了自己的信用,同时造成重复核对浪费行政资源。”魏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