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增加选民登记内容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22日10:10
中广网快讯(记者侯艳肖志涛)今天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增加了选民登记的内容。修订草案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接到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表示参加选举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投票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