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家半月内连掀两波促销潮 市民发现部分商品打折后比超市不打折还贵
上个周末,城内4家大型百货均推出打折促销,“力度”十分惊人,基本都相当于半价销售,这已是半个月来第二波的促销潮。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在连番促销潮中,有市民发现折后价格比不打折的还高,甚至有旧货充新货打折的情况。
文/记者何颖思、李婧 图/记者王燕
商场电热毯五折比超市原价贵 上周末,四家大型百货均推出打折促销,摩登百货大部分商品400元现金换1000元折扣券,广百百货北京路店5折起,新光百货大部分商品累计满150元即减80元现金,王府井百货会员单一专柜满300元减160元。
这已经是半个月内广州的百货第二次大幅度打折。上个月底,东山百货推出“270元直减160元”大型促销活动、广州友谊举办50华诞“感恩尊享日”酬宾活动,全场大部分商品5折,广百百货、天河城百货、新光百货、摩登百货四大百货也都已经进行过5折以下促销。
折越打越多,但猫腻也越多。陈女士周六的时候趁着某百货打5折,想去买一床电热毯,发现原价500多元,打折后也要278元。但在某社区某超市,同样品牌款式的电热毯才卖248元,“打了5折还是贵了30元呢!”
五折买“新品”原来竟是过季货 胡小姐日前也在某百货会员日时用5折的价格买了一件连帽休闲T恤,原价398元打折后199元,“当时售货员说是今年新品,我想着新品那么抵,就马上掏钱买了”。
后来胡小姐再逛街时才发现,原来所谓的“今年新品”已经是年初春季品,而不是秋冬品。
胡小姐还说,百货打折的衣服其实很多都是过季甚至是去年的仓底货,但往往混在新品中打折促销,让大家觉得是新品,“虽然没有明摆着说这是新品,但你不问销售也不会告诉你。”
在前几天刚刚打完五折的某百货,一家品牌专卖店的销售员承认,5折促销当天全场货品都是去年的旧货,“为了促销从上海运过来的,就是为了清货,现在都退回去了”。另外一家品牌店的销售员也说,活动当天有打折的都是旧货,新货没有打折。
圣诞八折促销比平时贵百元 除了百货,其他商家打折也有猫腻。伍小姐就报料说,一次在上下九逛街,看到某银饰店打6.5折,折后银饰价格298元,于是就买了一条银项链送给要结婚的朋友,谁知道后来才发现原来那家店常年都是打6.5折。记者走访发现,其实从去年开始,该银饰店就常年以298元的“折扣价”促销,从来没有正价销售过,前几天还打出了“圣诞促销价”,折扣还提高到八折,实际价格比原来的298元还贵上近100元。
业内爆料:
服装成本仅售价20% 从事服装行业十多年的吴先生对记者表示,服装的成本价一般只有售价的20%左右,以一些二三线的服装品牌为例,一件衣服的进货价是100元,进入商场后标价可能达到300元、600元甚至是800元。但标价也是品牌附加值的表现。“其实现在很少商家会提价再打折,因为顾客知道了以后就不会买了,但用旧货充新货打折的情况就很多。”吴先生说。
某服装品牌商则透露,临近促销时经销商在定价时往往在进货价上加20元,再乘以6,除却人工等成本,同时也为促销预留价格空间。“即使打5折,商家也肯定有利润。”一位百货业资深经理人透露,综合类百货公司平均毛利在18%~22%之间,纯穿着类百货公司最高综合毛利可达26%。
监管部门:
先提价后打折是欺诈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永强昨日对记者表示,先提高定价,再打折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价格欺诈,消费者遇到这种成可以到消委会投诉,还可以到物价部门举报,不过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
有市民提出,要提出证据很难,“难道我每天都去登记它的价格不成?”李永强也承认,这种投诉取证比较难。直到目前,消委会几乎没有收到相应的投诉。
按照《价格法》,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否则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专家分析:
监督缺位助长歪风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直言,对于打折战导致的虚假打折情况,监管部门早该管一管,但现在不仅出现缺位的情况,甚至“为了制造虚假的繁荣景象”,放任、助长了这股风气。
楚睿商业咨询公司董事长黄文杰则指出,虽然价格法规定不得虚假价格,但何谓虚假却难以界定,“可以说还有操作的空间或者盲区”,他表示相关的法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来打折只是在某个时段进行,比如过年、清货等,现在却每个星期都搞打折,整个百货商场就像摆地摊一样。”他指出,过多的打折造成了消费者“打折才买、不打折就不买”的消费心理,“一到平时不打折,商场就空荡荡”,于是商家只能继续以打折招徕顾客,恶性循环。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