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相搀扶 提尿壶补婚书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2月24日09:18
本报讯(记者徐娜)大孙子都结婚了,爷爷奶奶还得颤颤巍巍地去补一纸婚书。12月21日上午,80岁的大爷在老伴的搀扶下,来到沈河区婚姻登记处。
原来,二老丢了结婚证,办不了房子更名过户。
上楼难,在一楼完成照相
老人行动不便,就算在家人的搀扶下,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楼也成了老人难上的“坎儿”。大爷与77岁的老伴只好在一楼完成了照相。
10多分钟后,大爷支吾表示自己想上厕所。随后,大娘从手提的袋子里拿出了一个用塑料瓶改装的尿壶。经过一番折腾,老人总算解决了内急。“太费劲了,这么大岁数折腾到这里来了。”大娘无奈地说。原来,老两口是在1950年结的婚,当年“奖状”般的结婚证书而今已经不知飘向何方。
要办理房产过户,就必须提供结婚证,按照规定,要当事人亲自办。
“您按个手印吧。”因为大爷难以写出自己的名字,工作人员只好让其按手印完成手续。
查档案,必须到原登记地
无独有偶。79岁的张大娘与老伴也来补办结婚证。而让老两口无奈的是,折腾了半天,两人还白来了。原来,老两口原来的登记地是在铁西,而现在户口在沈河。本以为户口在哪里就直接在哪里补办结婚证,没想到工作人员说:必须到原登记地查档。
“1952年结的婚,根本没有档案可查。这么大岁数还得来回折腾,就给我们补办吧。”老两口说。但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查档案,如果没有也需要提供无档案证明。”
“这身体哪经得住这样折腾,咱们房子别卖了,就租吧。”张大娘说。不得已,在孙女的陪同下,两位老人空手而归。
上门办,目前还没有特例
补办结婚证究竟需要哪些手续?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相关部门是否能够特事特办?为此,记者咨询了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处,工作人员陈丽君给出了详细解释。
“一旦遗失结婚证,当事人可到原发证机关查找结婚档案。只要夫妻双方携带婚姻档案、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即可。”
如果查不到结婚档案,那还有没有其他证明途径?陈丽君进一步解释道:“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可是,如果老人行动不便,或者一方老人已故去。是否有特殊的人性化制度?陈丽君说:“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至于上门登记,陈丽君表示,目前还没有特例。
老话说“活人不能让尿……”,老夫妇是有先见之明的,自备了器具,现场解决了自己的实际问题;登记处的服务也是人性化的,没有强求老先生“更上一层楼”,在一楼就把相给照了,也没抠教条强求签字,让按个手印也就算数了,我们对此是要叫好的。至于“特例”的问题,没人开,当然永远不会有,文中两对老人,加起来300多岁,沈阳这样的老人、家庭加起来,值不值得开个“特例”呢?有点儿“特例”,会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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