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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委书记回复网友反映居民楼采光问题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31日15:48
  人民网北京12月31日电 今天上午,安徽省合肥市发来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留言的最新一批回复。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网友反映居民楼采光不足1小时问题留言作出答复。

  较早回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孙书记:

  您好!

  请在百忙中过问一下,位于潜山北路、史河路交口的春晓翠庭遮挡龙凤嘉园8号楼居民阳光问题。冬至日或大寒日前后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远远违背了国家法律规定此时间至少为2小时的基本采光权利。在此次侵害百姓利益的问题中,春晓翠庭开发商与市规划局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致使春晓翠庭三座20多层的高楼严重侵害了龙凤嘉园8#楼(共5层)采光权。群众利益无小事,恳请明示如何解决春晓翠庭开发商侵害我们采光权的问题,让受害百姓得到合理解释与赔偿,不再到处反映此问题

  合肥市规划局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12月16日,你在人民网给市委孙金龙书记留言,反映位于潜山北路、史河路交口的春晓翠庭(规划审批为“新辰?春晓山庄”)遮挡了龙凤嘉园8号楼阳光,冬至日或大寒日前后满窗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市规划局安排人员现场查勘,并调阅了相关规划许可档案资料,现回复如下:

  新辰·春晓山庄由合肥新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潜山路西侧、史河路北侧。市规划局于2007年4月批准了该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合规审〔2007〕207号)。该规划方案正式审批前,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了日照分析,并编制了《日照分析报告》。根据日照分析报告,龙凤嘉园8#住宅楼满足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你可以持身份证件和房产证件到规划部门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如果你对日照问题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各地领导回应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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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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