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展超
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智囊机构的一份政策建议,或许能给尚为住房问题发愁的中低收入群体带来新的期盼。
建议扶持“中低收入”家庭
近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发表了一篇题为“我国住房保障应救助与扶持并举”的文章,该文刊发于同为住建部下属单位的《中国建设报》。
课题组认为,我国部分经济发达、流动人口活跃的大城市,住房价格将呈现持续高位运行态势,中低收入群体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课题组建议,“十二五”期间我国住房保障范围应根据不同地区实际适度上移,研究出台优惠信贷、税收返还及减免等政策措施,扶持“中低收入”家庭拥有不动产类家庭资产。
课题组提出的具体政策建议包括:购房返还个人所得税、贷款财政贴息、改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放较低利率房贷以及更低比例的首付款等。
我国部分城市曾在本世纪初实施过购房退税政策,但当时背景多是当地楼市低迷,此政策的出台旨在催暖地方楼市。2009年初,为扭转楼市下行态势,重庆曾经一度传出要再启购房退税政策,但最终不了了之。
廉租房建设任务完成未过半
课题组透露,从全国总体情况看,2009年实物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完成尚未过半。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地方财政状况紧张,配套资金不足。
按照住建部等三部委《2009年~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三年内全国将新建廉租住房518万套,2009年新增廉租住房177万套。为完成此指标,中央政府再次加大财政投入, 但高达177万套的实物廉租房建设规模,仍令地方财力捉襟见肘。
上述课题组建议,在此状况下,一部分地区继续维持较大规模的实物廉租住房建设难度很大。为使我国的住房保障持续稳定推进,在下一阶段的住房保障工作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多种保障形式并举。在一部分存量住房中适宜低收入家庭租住的低租金、小户型住房较为充足的地区,可以更多地实施货币补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