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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到公办人力资源市场招工免收摊位费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07日10:15
  新华网厦门1月7日专电(项开来、吴为)从2009年底开始,厦门市各级公办人力资源市场暂停收取企业摊位费,以减轻企业的招工负担。厦门市市长刘赐贵6日表示,厦门市将实施多项鼓励政策吸引外来工来厦务工,通过营造良好的务工环境,及早应对正在出现的“用工荒”。

  随着经济景气的回升,2009年下半年来沿海一些企业用工需求增长明显,“用工荒”再度出现。从6月起,厦门市就出现了招工难、留人难的现象,不少企业因员工不足,不敢接订单。截至2009年11月,全市6个区共上报500人以上重点用工企业216家,其中144家企业缺工,缺工人数为21764人。

  为帮助企业减轻招工成本,厦门市已于2009年底开始免收招工企业摊位费,免收摊位费时间暂定为1年。据介绍,从2010年起,厦门市市、区两级财政将建立专项经费,帮助企业搭建招工平台。对企业年度新增岗位招用初次来厦务工人员,以及各类职介机构、劳务协作基地、职业院校批量引进新劳动力的,都将给予补贴。

  厦门市还加大了对特殊工种、紧缺工种的岗位培训力度。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财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30元-330元/人提高到360元-410元/人。同时大力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对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给予1600元、2000元、2500元的培训补贴。

  刘赐贵表示,政府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出台了多项企业“减负”措施,目前不少“减负”政策仍在继续执行。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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