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莱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将春节前发放到位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07日14:30
  记者日前从莱州市民政局获悉,2009年,该市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据悉,该市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了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抗战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436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1937年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月37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31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230元。这次提高标准的人员是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娄明亭 刘锡新)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