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爷爷头骨敲诈叔叔 孙子一审获刑3年
新闻回放:2009年8月19日15时40分许,姜女士到舒兰市给爷爷上坟时,发现坟被挖个洞,存放在里面的尸骨不见头部。在洞口处,放有一张塑封纸条显示,想要拿回头骨,必须汇20万元。27日下午,警方将嫌犯姜某抓获。据交代,盗的头骨是他爷爷的。
本报吉林讯(记者 曹文嘉 通讯员 李万民 孙忠义) 昨日上午,舒兰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姜某敲诈勒索案。
庭审中,被告人姜某称,2008年11月,他一人在山上干活时,不慎被断枝砸断一条腿,家庭贫困,没钱看病,他想到向亲戚张口借钱,“家里有个几百万,借给我点钱看病都不行!”
在姜某眼里,叔叔家比较富足,“我向他借2万元看病,可他根本不关心!”遭到叔叔拒绝后,姜某非常恼火,产生了盗走爷爷头骨敲诈叔叔的念头。昨日法院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3年。
“挖爷爷坟盗头骨勒索20万”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