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涉外经济案成功调解
来源:
沈阳日报
2010年01月16日11:21
本报讯(记者周贤忠)市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亿元涉外经济纠纷案,并在向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1月14日,记者采访了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详细了解了此案的审理经过。
2007年8月,沈阳某公司在沈阳产权交易所挂牌。韩国晓星株式会社下属晓星电力控股公司成功摘牌,随后晓星公司与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工业国有资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晓星公司于2009年1月正式提出终止合同。
市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调查中发现,晓星公司在没有经过沈阳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或同意的情况下,即进入沈阳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由于不了解中国国情和地区企业的经营策略,导致在其经营期间沈阳某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濒临破产。此案一旦处理不好,不仅直接损害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动摇外商在沈阳市的投资信心。为妥善化解纠纷,主审法官对纠纷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2009年11月23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晓星公司支付了2600万元的赔偿金,沈阳某公司撤诉,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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