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今受审收800万放走大毒枭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20日10:31
由广东省高院指定河源中院审理
叶树养堂外甥一同受审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今天(20日)上午,韶关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将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叶树养此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写下《悔罪书》。此次一同受审的还有叶树养的堂外甥姜海文。
昨日,记者赶到河源市了解到,河源中院准备了能容纳120人的大法庭来审理此案。据叶树养案的卷宗材料显示:叶树养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另据了解,姜海文涉案罪名也是受贿,其之前是韶关市浈江区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在叶树养被“双规”后,主动投案自首。案情关注点
收800万港币放走中央要缉拿的大毒枭
2006年11月底,韶关市公安局破获了特大制造、贩卖毒品犯罪团伙,刑事拘留了包括孙浩容在内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得知社会上有人愿意出巨资保释毒贩的传闻后,叶树养与孙浩容亲友接触,并谈好“释放”条件———港币800万元。2007年1月1日,经叶树养指示,韶关市公安局以犯罪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继续侦查为由,决定对本已准备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孙浩容取保候审,同月3日将孙浩容释放。
孙浩容被释放后,现仍在逃。据悉,孙浩容案是中央指示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贩毒案,叶树养身为公安局长,竟然作出此举,真可谓胆大妄为。
大肆贪污受贿企图实现“三个2000万”目标
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
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认为,叶树养贪腐受贿领域之多,可以用五个“利用”来形容:一是利用职权为黄、赌、毒犯罪和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二是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上为包工头牟取利益。三是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四是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案件的处理。五是利用职权安排人事。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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