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全面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28日11:15
新华网郑州1月28日专电(记者王云河)记者从河南郑州市防火委员会获悉,郑州市将全面开展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防止节日期间发生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
据郑州市防火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且燃放升空后不易控制,直接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
据了解,相关部门将重点管控好郑州市二七广场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地方工商、安监、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将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因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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