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医死教授案上午二审 法庭上“病历在谁手里”“实习医生签字有无效力”等问题是双方辩论焦点
本报讯(记者付中实习生胡相宜)今天上午,“北京大学医学教授被北大医院治死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再次开庭。
法庭上,原被告就“卫生监督所是否给医院发函”、“病历在谁手里”、“实习医生签字有无效力”等问题展开辩论。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争论点1
卫生监督所是否给医院发函
上次开庭,法官曾针对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是否就此案对北大医院下发过文书,要求北大医院一方的律师回去了解。
法庭上,律师坚称,北大医院没有接收到任何来自卫生监督所的文书或其他材料。
上午,死者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在代理人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听完对方的陈述,王建国扬起手里的一份材料,大声反驳。
虽然距离隔得比较远,但记者还是看到材料抬头处的红色大字: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王建国说,他手里的这份材料是卫生监督所发给自己的,材料里明确表示,该所经过调查,认为北大医院让实习医生进行诊疗活动,且没有指导医生的签字,属于违规行为。
但是院方表示,卫生监督所确实前来“查看”过医院,但不属于“行政审查”,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争论点2
病历究竟在谁手里
王建国说,病历一直在院方手里,尽管一审中法院就曾要求其提供病历,但对方就是不肯拿出来。
而实际上,院方提供的X光片就是病历中的一部分,这说明病历就在院方手里。
对此,北大医院的代理人表示,门诊病历确实不在医院,其实一直在原告手里。
争论点3
实习医生签字有无效力
王建国还表示,死亡证明和手术同意书等材料中的签字,都是实习医生作出的,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
院方认为,两位医生其实是有医疗执业证的,只不过是发证机关发得比较晚,还没有发到他们手中而已。因此,他们的签字是有效力的。
法庭上,医院方的代理人还拿出一个“手术按压模拟人”,当场按压心脏部位。
代理人说,原告认为肋骨断裂是致死原因之一,而实际上病人在肋骨断裂之前已经死亡。
肋骨断裂,是按压过程中难以避免出现的意外。
案件回放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员熊卓为,2006年1月23日在北大第一医院做了骨科手术,7天后死亡。
2007年10月,死者丈夫王建国将北大医院诉至法院,认为该院“非法行医”,并由于医院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索赔500万元。
2009年7月,一中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患方70余万元。一中院认定,北大第一医院存在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的损害后果。该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法院并未认定“非法行医”。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服,此后相继提起上诉。
新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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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进展 | 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续 今日二审开庭(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