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黄彩华、林小敏)为了早日住上新房子,25岁的李某竟然把亲生儿子藏起来,向丈夫的姐姐敲诈勒索50万元,想买一套新房。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李某是东莞本地人,她读完小学就开始做小生意,有两个儿子。
去年5月,李某与丈夫的姐姐阿红(化名)一起到东莞市大岭山镇某楼盘看新房。李某知道婆婆家的“财政大权”都是由丈夫的姐姐掌管的,就想让丈夫的姐姐出钱给自己买套新房。
李某心生一计,打算藏匿自己9岁的小儿子来勒索买房的钱。
去年7月15日,李某打电话给朋友阿玲,说要到香港住几天,请阿玲帮忙照顾一下她儿子,阿玲不明真相就答应了。然后,李某打电话给朋友阿研,要他帮忙打恐吓电话阿红的家人。
随后,李某指使朋友阿研用新买的号码多次打电话和发手机短信恐吓阿红,声称孩子在其手上,要赎金50万元才放人,并威胁不许报警,否则后果自负。阿红觉得不妥,就向公安机关报警。7月18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委托东莞市社区矫正机构对李某的一贯表现进行社会调查。据了解,李某与丈夫感情不和, 跟家人交流少,没怎么照顾小孩和老人,还经常与朋友一起赌博、饮酒、卡拉OK,并有骗取家人钱财行为。
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谎称其小孩被挟持的方法强行索要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