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女儿身份办信用卡透支30万
狂购名牌撑面子 王某自首后被判信用卡诈骗罪获刑6年
东方早报记者 李燕 通讯员 唐辰佶
为面子购名牌,最终购物成癖,无力支付后,王萍又冒用女儿身份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30余万元。
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萍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用高档货“提升档次”
被告人王萍原本有一个不错的家庭,单位下岗后,经人介绍进入一家外资企业打杂工,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由于年龄及学历等原因,她与公司内白领青年存在较大的差距,好面子的王萍想通过包装来获得别人的尊重。她出入高档商场,一件Chanel的外套和一个LV的小包立即引起了公司同事的注意,互相猜测这位王阿姨的家庭背景,也对打杂阿姨有了几分敬畏。
初战虽告捷,代价却是整整一年的全部收入,这也使得王萍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线品牌的服装、高档的化妆品、新款的时尚手机全副武装,王萍俨然成为一名“高级白领”和公司的焦点。
几个月透支30多万
微薄的工资无法承担王萍的购物欲,患上“购物癖”的王萍只能在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无法归还银行到期欠款,就委托“中介公司”利用其他银行的信用卡套现补漏,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造成更大的缺口。各银行都不断发出催款通知书,也多次上门追讨欠款,但王萍拿出家中所有的存款也不够归还透支本金,诚信的缺失使得各大银行将王萍打入“黑名单”,所有的信用卡均被注销。
这并没有给王萍带来深刻的教训,这名购物狂人私自冒用刚工作不久女儿的身份资料去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继续疯狂的透支消费。短短几个月内,王萍透支消费本金30余万元。走投无路后,王萍只能关闭手机、借住亲属家来逃避银行的催讨。当公安人员上门询问时,深感悔悟的王萍只能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使用信用卡和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王萍系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为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