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在上“反二奶网”资料照片
王静自建的“反二奶网”网站截图
自从“反二奶”之后,杨锡莉称她已记不清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的大门进出了多少次。
24日上午,她又出现在这里,参加她起诉上海东方卫视侵犯名誉权案的第二次开庭。这场诉讼的起因是杨锡莉和女儿王静认为东方卫视《真情实录》栏目对“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事件的报道“严重不实”,侵犯了王静的名誉权。
作为这场诉讼的原告,这对母女早已为公众熟知。杨锡莉是“中华全国民间反二奶、捍卫家庭同盟”的发起人之一,王静则因曾到中纪委状告官员父亲“包二奶”而轰动一时。
-庭审现场
指斥东方卫视偏袒“二奶” 24日上午10点半,杨锡莉、王静状告东方卫视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这次庭审的主要内容是对法院调取的证据进行质证。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本案的被告———东方卫视所属的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并未派人出庭,只寄来了一张《质证意见》。杨锡莉称:“第一次开庭时,他们派代理律师来应诉了。这次本来想针对一些证据跟原告展开辩论,可没想到他们没来人。”
杨锡莉告诉记者,2007年7月3日,上海东方卫视《真情实录》栏目以《骨肉》为题播出了对杨锡莉的专访。她说:“节目主持人说2007年2月,"二奶"李某告王静侮辱罪一审胜诉,法院判定王静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我当场就提出了抗议,声明这个判决在2007年4月已经被菏泽市中级法院认定为错案撤销,主持人却在节目中只字不提。节目播出后被很多网站转载,误导了观众、网友对我女儿王静"举报父亲包二奶"事件的评价,弄得她现在还被人误解、歧视。这个节目刻意美化抢走我丈夫的李某,偏袒"二奶"。”
尽管原告没有出庭,杨锡莉还是详细列举了与本案有关的几项证据。而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出具的《质证意见》也认可了其中几项证据的真实性。但这份文书也强调,东方卫视制作播出的《骨肉》节目是情感类节目而非法制类节目或新闻,“只要在制作节目时尽到了审慎审核的义务即完成了职责,要求其扮演法院的角色是不合理也是无法达到的”。
此次审理未当庭宣判,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