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刚刚结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强调要“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奥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建民认为中央这项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建立、实施与完善,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证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期待政府加速建立和实施《官员财产等重大事项申报法》。
为了能够更好实行党员和干部财产等重大事项申报以及促进党和政府廉政建设,朱建民建议,应该在中央要求“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逐步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上升为国家的《官员财产等重大事项申报法》。
目前,世界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纳入法律。只有把制度变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才能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惩治性。让遵纪守法者在全社会畅通无阻,使破坏法律者在全社会无路可逃。因此,应该着手建立《官员财产等重大事项申报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监督和保障政府官员的清正廉明,才能更好地实现政府的廉政建设。
朱建民建议在一些城市或省份试点,并鼓励地方在党员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立法和制度创新,不断总结地方制度建设经验,同时借鉴国外官员财产申报立法方面的经验,酝酿高层次立法,通过制定官员财产申报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的官员财产申报法规。
朱建民强调指出,事实上,相关法律的建立与实施不仅仅是惩治官员贪赃枉法行为的准绳,也是保护官员合法权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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