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徐金波) “中国的高考制度恢复30余年,对促进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重构教育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高考制度的积弊日显,需要进行改革,建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考体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5日表示。
周洪宇认为,高考不单是为解决高校新生选拔问题而创设的专用工具,它“是一种推进各种事业的良好法则”。“以考选人”的高考既是检测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尺,又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石,还是综合选拔效益、成本及科学性的需要,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当中仍将是中国高校择优选拔新生的重要机制。
他说,“月盈则亏,法久终弊”。现行高考制度中偏重知识记忆和解题技巧的考试内容,造成高中教学死记硬背与机械训练。集中录取制度取消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和受教育者的选择权,限制了高校间的竞争,降低了高等教育的竞争力。一些高考加分、地方分数线、指定特招等政策违背了考试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教育公平。不少地方政府将高考升学率视为政绩,形成单一的分数评价和升学率导向,致使基础教育“应试教育”弊端严重,造成对学生身体健康、道德品质、个性发展和创造力的伤害,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概而言之,其弊端主要表现为“一考定终身”的偶然性,“一卷试天下”的片面性,“一分定输赢”的残酷性。
在现行高考制度下,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情趣爱好的发展、个性特长的展示都受到极大的挤压。趋同性的统一招生考试制度,衍生了以高考为本位的学校教育运作体系,统一的目标、要求、内容和评价,不仅成为教育工作者难于逾越的“雷池”,也成为学生成长的障碍。许多基层教育工作者提出,改革现行考试评价制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最佳突破口。
“考试评价制度,不改不行,但乱改也不行。”周洪宇建议,当前的高考改革应确立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灵活多样、循序渐进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以扩大考生的选择权、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为核心,通过分步实施、缜密设计、有序推进等措施,建立以统一考试为基础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考试制度和录取制度,实现考生自主选择考试、自主选择学校、多次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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