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起草立法前先到一线干半年
罗静雯
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呼吁“立法应真正反映民意”
本报北京电 (记者 罗静雯)“目前我国一些法律出台后,执行过程中往往遭遇‘瓶颈’,社会争议也比较大。”昨日,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认为,人大立法在制度、思路上还应加强改革:“建议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应先到对口的基层一线部门工作半年,多了解实际情况,广泛收集民意,再来做起草工作。”
周光权说,全国人大法制委本身就负责立法工作,近年来收上来的若干法律草案,不少还带有部门利益的影子,或者更多反映一些强势机构、垄断企业的诉求:“这种倾向值得警惕,不能让立法环节成为某些部门‘夹带私货’的可乘之机。”
他同时提出,当前,各级人大的立法工作中,座谈会、听证会等往往流于形式,基本听不到反对的声音:“这是不正常的。”
周光权认为,立法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突出辩论性和对抗性,要给反对方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尽量让对方信服:“这既是更广泛的实践民主,也能反映我们立法机关的胸怀、气度和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