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张国)2010年,广州市是否会继续“晒”账本?对于本报记者的询问,进京开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一直保持沉默。
2009年10月,广州市政府上网公布了114个部门的财政预算。此举既因在国内首开先河而备受赞扬,又因没能披露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公费出国等项目的明细以及个别账目引来热议。
不过,广东省暂未有推广广州市做法的计划。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对记者说,政府预算公开包含很多方面,包括向人大代表团的公开。至于是不是要把详细的预算上网向公众公开,须有法律上的支撑。在《预算法》、《保密法》修订之后,他们会进一步考虑。
我国现有的《预算法》没有规定预算应对公众公开,也未限定它为国家机密。
“我觉得财政预算没有什么机密的东西,没有不公开的理由。在一个民主社会,公共财政其实是最受大家关注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期待着广州继续公布财政预算。
蔡继明说,很多人大代表都表示看不懂中央政府财政预算。而且最近几年,财政部部长也不再宣读预算报告,很多代表也就不去看了,讨论报告的过程趋于简单化。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看来,广州去年的做法“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有人认为要求政府公开预算缺乏法律依据,陈舒说,持这种观点的人应该去看一下宪法。政府的财政预算和决算,是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里最基本的一项。
国家审计署提出要公开中央部门的预算,但一直未能实现。最新的消息是,要争取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所有的中央部门预算都向社会公开。
陈舒律师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指出,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政府的“账本”原则上是应该公开的,除非涉及机密的部分。广州市政府的做法,一点都不违法。至于有人批评广州公布得还不够细,陈舒说:“我觉得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