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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一官员受贿300余万受审东窗事发仍有钱入账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11日08:28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10)开庭审理了原滁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传权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查明,张传权受贿300余万元,另有近200万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张传权在担任来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滁州市委常委期间、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涂修春、董传宁等44人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44人贿赂共计2753325.7元人民币、5400美元、价值177000元购物卡。另外,张传权家庭财产中还有1705488元人民币、22099.57美元(购物卡按照等值人民币计算)其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起诉书显示,张传权所涉及的每个人都有多笔贿赂,有的跨度达十年,行贿人基本上年年上贡,少到几千元购物卡,多到几十万元现金。令人惊异的是,直到2009年春节前后其东窗事发,仍有多笔贿赂款入账。

  今天的庭审仅持续了两个小时。在法庭上,张传权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性质和受贿的数额进行了辩解,但认罪态度好。法庭将择期宣判。(记者李光明通讯员唐金法)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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