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见证履职》节目
节目简介:
去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然后全文发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多项条款就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如草案中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选举应当设立秘密选票处”等。来自黑龙江代表团的代表就《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节目还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现场解读,对1953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等内容进行介绍。
主持人欧阳夏丹:到今天为止我们的直播节目已经是推出了十多位人大代表的履职故事,记者李小萌是采访了很多的代表,关注到了新农保、教育、就业、农民创业贷款等等民生话题,通过演播室我们还给大家搭建了一个和代表直接交流和沟通的平台,节目播出以后小萌的博客和微博上也是特别火,有很多网友和观众朋友不但对各种各样的民生问题提出了大量有建议性的意见,同时也被代表们的履职故事深深打动了。接下来通过一个短片我们再一同来了解一下。
解说:这是在我们3月6号见证履职直播节目中出现过的梁启波的民情日记 。
李小萌:梁启波代表说今天是大年三十,春节放假前一天我带着儿子侄儿又到了砂糖镇去看望低保户、特护困、军属给他们送上棉被,同时也为我的人大建议进行调研。
解说:这些来自白发苍苍老人的热烈拥抱,正是这位在广西玉林镇担任过18年普通民政助理员人大代表梁启波最大的收获。70多本民情日记他并没有白记。
在分组审议直播中,关注新民保的他说到。
梁启波代表:超过六十岁的老人他不用交保费,每个月可以领取55块钱的基础养老金。他有一个条件就是,他的子女应该入保缴费, 群众有些困难的,难以拿钱出来入保。
解说:就在我们节目刚刚播完,这位网友在小萌微博中留言说:“刚刚看新闻频道这个节目很感动,他提出农村养老保险那个很实际,有一个孩子和有五个孩子根本没法相提并论,所以从操作和惠民角度来说,只要有一个子女交了养老保险就该享受免费。
希望代表沉下去、听进来、说出去,这是网友给小萌留言时候说的话。 在看完梁启波的履职故事后,网友们说:”支持能沉下去能倾听民意的代表”,“为民说话的代表还选他”
3月6号下午,辽宁凤城大梨树村张大爷家,挤满了村里人的老老少少、大家都盼着与老书记、人大代表毛丰美在电视上能对上话。降低农村电价,实现城乡电费标准统一,免除农业税、降低农民贷款利息,作为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毛丰美提的建议和议案,已达一百多条。想说、敢说、会说,这是村民们对老书记最直接的评价。
毛丰美代表(在审议现场上说):你就给农村信用社利息和国家一样,就是其它银行就一样。国家一年拿出好几百亿,向全国人民公布,我对三农投入。在贴息上就干了三百亿,那多光荣。
解说:大梨树村村民高福想扩大经营但又资金不足,直播节目中他与毛丰美对上了话,刚结束化疗就去开两会的老支书那股执著劲让他特感动。
高福:头一次和毛书记在电视上交流这些事,自己心里也特别高兴,现在心里有底吗?有底,毛书记把话带上去。
解说: 正如网友杨小春说这样的建议非常靠谱也具可实施性我们一起关注。其实像梁启波、毛丰美这样的代表在我们见证履职中还有很多,为纺织企业转型升级建言献策的赵林中代表,为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奔走的何树山代表,还有关注西部农村儿童健康问题的孙元代表等等。很多网友在小萌微博中问到为什么要选择这些代表,小萌回答说。
李小萌:我想首选的是他们能做到想说敢说和会说,想说因为他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让更多代表认同自己的建议,也把自己的声音扩大出去。
主持人欧阳夏丹:
在这儿要特别的感谢我们的各位人大代表,也感谢这么多的观众和网友在支持我们,期待能有更多的人和我们一同来关注两会,关注国家每一步的发展。接下来我们马上来连线前方的记者小萌。小萌你今天关注的是什么内容?
李小萌:先说一个小插曲,我的妈妈昨天收到一个手机短信是一位阿姨发来的,她说中央电视台关于两会节目的宣传片,共商国是的是,是“是不是”的“是”,应该是“事情”的“事”吧,是不是错了,跟小萌提一下。在这我想给这个阿姨回答一下,“是不是”的“是”应该讲的是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指的大事;“事情”的“事”包括大事也包括微观、特别细小的小事。在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商讨更多的自然是国家大事、法律法规。比如现在黑龙江代表团的代表们正在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我们通过直播的方式共同来见证他们如何履行这项职责的。
欧阳夏丹:谢谢小萌的介绍,我们的编导也特别准备了一个相关的短片,接下来我们来一同来了解一下。
解说:
有专家将这次选举法修正案的特点形象地概括为“1+8”。
拟实行城乡平等选举权
“1”是一个重点:按照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具体来说,就是将目前实行的城乡按照4比1比例分配代表名额的做法,修改为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也就是1比1。
确保应有适量基层代表
“8”指的是这次修正案中的八个重要内容。一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都要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人大代表。
增设“选举机构”专章规定
二是对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作出规定。据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选举机构”一章。
乡镇代表总名额上限增加
三是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问题。近几年一些地方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乡镇合并,乡镇人口数有了比较大的增加。这次修正案提出将乡镇代表名额从130名提高到160名。
禁止同时两地担任代表
四是规定同一个公民不能担任两个互不隶属的行政区的人大代表,并提出应该明确规定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以及是否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具有外国国籍等情况。
代表候选人提名名额不能超过应选名额
五是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还有选民和代表,都可以提名候选人,这次修正案草案对提名的名额进行了限定。
增强候选人“透明度”
六是这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将之前规定的“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修改为更刚性的“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
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
七是对于一些基层选举过程中有违反法律,妨碍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等情况,这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增加了一个内容,就是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并应当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行使选举权。这一规定的明确,有利于今后对选举组织工作依法进行监督。
秘密写票处有望被规定
八是对选举的投票程序进行了完善。包括流动票箱的规范使用、设立秘密写票处等等内容。
主持人欧阳夏丹:从短片当中我们看到在这次的选举法草案修正案当中,除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之外,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提高乡镇代表名额、选举是应当设立秘密选票处等等方面的内容,现在黑龙江团的代表们已经开始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我们马上进入到现场来听听他们的意见。
许兆君代表:1953年只有13%,城市人口比较低,所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进步、城乡一体化的进步,所以城市选举法的修改就达到了一个必然的要求。这样接近了一半,城乡相同人口比例来进行选举人大代表,这就是一个必然。所以说这对于我们提高扩大人民民主、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范围和权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作为来自林区的代表,过去体会到了林区人民代表,代表林区反应了林区的民声,比如说天宝工程的扩大和延伸,比如说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建设,比如说棚户区的改造,比如说民生的提高等等,这些林区的重大问题,都是通过人民代表、通过人大机关,通过这些渠道反映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到全国机关,使这些政策修改中采纳了林区的意见。所以说林区在人民代表的行使作用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相信通过这次选举法的修改,一定能够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会进一步的提高人民行使民主权力,会进一步的促进民主的建设,会进一步促进我们林区的发展和变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所以这里面,林区在参政、 议政方面职工这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他们都渴望作为县一级、区一级、市一级的人民代表,对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这种渴望、这种意识越来越强。
刘蕾代表:我是一名少数民族,赫哲族的代表,我今天听了王兆国委员长做的选举法修正草案说明,我是非常赞同的。我认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都比较重视我们少数民族的发展,这次修改后选举法主要集中体现了三个平等“人人平等、地区平等、还有民族平等”。作为少数民族代表,我非常关心的是民族平等。我看在选举法中提到了,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代表,像我们赫哲族,不足五千人口,在我们人代会上也有赫哲族的一个名额,我感觉非常荣幸。这就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们民族的关怀,也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的一个体现。
作为少数民族代表,我对这次选举法的修改是完全拥护的。就像每一次我来开会之前,作为我们赫哲族的唯一代表,每一次开会之前赫哲族人民都对我给予很大的期望,在开会之前,赫哲族老百姓也是希望通过我,把我们党和国家对赫哲族民族一直以来的关怀表示感谢,另一方面民族也希望通过我把家乡的一些问题反应到大会上来,为我们家乡的发展再多做一些贡献。
就像这次我在来开会之前,我们民族的人对进一步对民族文化的发展、保护进行一些推动,我希望国家能加大支持。像我们民族就是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对文化的传承有一定的困难,希望国家在这方面能加大支持力度,另外一方面就是想对我们民族的旅游文化进行一个政策上的支持。因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现在有一定的困难,希望通过旅游业让更多的人能知道我们赫哲族、能关注我们赫哲族,从而对我们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把我们赫哲族作为少数民族里的一个品牌。希望这次选举法在大会通过以后,我回到家乡会带头学习这个选举法,也做好选举法的宣传,使选举法更加的深入人心。
杨天夫代表:作为一名基层的人大代表我对选举法修正案表示非常赞同,自九十年代起我作为一名从区级、市级,直到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近二十年的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工作实践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代表的广泛代表性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名中小企业界的代表,我在各级人大代表大会中及时地将我所处的行业中的法规、政策、还有行业中的一些问题向人大向政府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问题的处理。这对我们这个行业在政府和人大修订相关的法案和政策,特别是对我们的行业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认为人民代表的广泛代表性是非常重要的,这次重点提出了三个平等的原则,特别是提出了人民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代表,这对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更好地行使人民的权力,会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对扩大人民的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我深信,这次人代会通过的修正案,会对我们人大的工作,会对我们人大代表更广泛地代表各行各业能够行使人民的权力起到了更好的促进作用。
主持人欧阳夏丹:好,代表们的讨论呢,我们就暂时先听到这儿,接下来我们再通过一个短片来详细地了解一下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1953年我国制订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
【正文】
在清朝末年,清政府希望借助民主的改良挽救行将覆灭的命运,于1906年颁布了中国近代的第一部选举法,但是这是一部没有完全实施的选举法,对选举人的要求也是非常苛刻的。
【同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崇德
当时规定必须是年满二十五岁的地方绅士、中学毕业生、举贡生员、曾经担任实缺的文武官员、以及资产在五千元以上的人,而且必须是男子才享有选举权。
【正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但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因素,相应的选举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却没有能够建立起来。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22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央选举委员会名单,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普选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同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崇德
那么选民登记的时候,有的,特别是有些妇女,她就说,俺没有名字,问她叫什么,她就说我姓张,她姓李,可是她没名字。那么我们这选民登记它这个登记册子必须每个人都有名字,而且要张榜公布的。没有名字怎么办呢?我们有些个干部工作队的同志,就说,我给你起名字吧。所以有些妇女差不多五十多岁了,一辈子没有名字,我们就给她起这个,比如说黄淑兰啊,张淑贞呀,这个各种各样的名字给她们起吧。那她们也很高兴呀,我活了几十岁了,今天有了名字了。
【正文】
选举法还体现了平等的原则,无论是共和国的元勋,还是普通的公民,只要符合选举法的规定,都具有平等的选举权。
当时在城市,选举基本都是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而在农村,由于大多数农民都不识字,无法填写选票,所以选举的方式都是采取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的。
【同期】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 张明澍
举手呢,就是不秘密的了,你举手,你同意谁,你不同意谁,大家都能看见是吧。那这个就是,当时我们出于中国,对中国现实情况考虑,根据这个文化水平啊,还有当时的社会的组织动员能力啊,来采取这么一种方式。
【正文】
1953年,参加山东普选试点工作的许崇德教授,在2000年时,曾回到自己当年工作过的地方,遇到了一件让他至今都记忆犹新的事情。
【同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崇德
找到一个老农民,到他家里他提起普选,他还能够回忆起来,他从找到这个箱子里的,拿出一个用蓝布包的一个包,一层一层打开来,里头是当年第一次参加选举的一张选民证。
【正文】
几十年过去了,一张小小的选民证在农民看来还是珍宝,正是这张小小的选民证让他们的生命有了转折,它代表着自己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1953年第一次普选的圆满成功,为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主持人欧阳夏丹:听完了代表们的讨论,也了解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那接下来呢我们就要请出相关的专家给我们做一个详细的解读。现在呢我们前方的记者小萌和专家已经做好了准备,接下来就把时间交给小萌。
李小萌:现在正在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其实是在1979年修订之后第五次的修改了,刚才在会场当中代表们提到最多的也是城乡按照相同的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会场外面,我们请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王磊,请他给我们做一个解读,王教授,你给我们通俗地解读一下什么叫做按照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王磊:通俗地来说就是说,不论你是城市选出来的人大代表还是从农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他背后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完全一样的,都是1:1,跟以前的时候,比如1953年的时候就不一样,1953年那个时候呢,城市里呢是80万人选一个人大代表,直辖市或50万人口以上的是10万人选一个人大代表。
李小萌:那现在我们执行的是4:1这样的一个比例方式。
王磊:对,是1995年那个时候修改的是4:1,4:1就是说农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他背后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四倍于城市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李小萌:为什么到了现在就到了一个把比例修成1:1这样的一个时机了呢?
王磊:我想选举法的修改,城乡比例是1:1,它反应了我们国家建国以来经济的一个发展,乃至人口结构的发展,在城乡的一种分布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李小萌:能具体讲一下吗?比如说社会上一些什么样的变化就已经为1:1打好了基础了?
王磊:关键的一个就是城乡人口的比例,你比如说1953年选举法的时候,那个时候呢城市的人口大概占到百分之十三点多,所以这样的话,全国人大代表基本上是八比一,跟城乡人口的结构基本上也是对应的,所以到1979年更明确了,在全国人大代表层面上城乡人口的比例是8:1,省级是5:1,县市这一级是4:1,到1995年统一,无论是哪个层级的人大,城乡人大代表的比例都是5:1,
李小萌:那如果这次人大会真的投票通过了这个修正案的草案,真的按照1:1执行了,会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
王磊:我想首先来说它是代表农村的人大代表的数量它会有一个变化。再有一个我想对社会一个很重要的意义,人们的平等观念,这个选举法的修改可以有一个促进作用,使得这个社会大家感觉更平等啊,更有一种凝聚力啊,这个可能都会有一些这方面的好的影响。
李小萌:这一次《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就是突出了三个平等,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的平等,先把这个现场还给夏丹。
欧阳夏丹:好,谢谢小萌,那么自从1953年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诞生以来,我国是对选举法进行了很多次的修改,相关的背景我们再一同来看一个短片。
【正文】
1979年7月1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选举法》,明确了人大代表的人口比例,即县为4比1,省为5比1,全国为8比1;明确赋予了选民和代表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权利,规定任何选民或者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议,就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同时规定:“任何公民或者单位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代表,都可以提出罢免的要求。”
两年半之后,1982年对《选举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四年之后的1986年12月2号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并简化了选民登记手续,确立选民登记中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原则;关于代表候选人,提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在1995年对《选举法》进行的第三次修正中,将省、自治区和全国这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比例,从原来的5比1、8比1,修改为4比1,自治州、县、自治县仍维持4比1不变。这就缩小了中央和省级城市人大代表与农村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同时完善了人大代表的罢免和辞职程序。
第四次修正是在2004年10月27号 ,其中将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选民联名数提高到了50人。
主持人欧阳夏丹:
前面王教授在接受小萌采访的时候谈到了几个很关键的时间点,比方说在1953年制定第一部选举法的时候,我国的城镇人口比例还是比较低的,只有13.26%,到1979年修定选举法的时候,当时的城市化率也只是达到了18.96%,其实我们国家历次对选举法进行修改,都是体现着民主政治的前进步伐,接下来再次把时间交给小萌,再请王教授进一步地帮我们解读和分析。
李小萌:选举法呢应该是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基础,所以它这个修正案草案的制定过程也应该是一个充分听取民意的过程,对不对,这样讲应该是没有问题。
王磊:是的,因为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选举法可以说是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础,因为有了选举法,然后再选举产生代表,由代表组成各级人大,选举法的修改充分地展示了我们国家民主的过程,因为全国人大在修改选举法的过程当中,进行了充分地调研,到全国各地去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包括听取大学的专家学者的意见。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说,在中国人大的网站上向全国公开,征集方方面面的意见,然后汇总,还要经过常委会的审议,最后形成了这样的一个草案,然后再拿到全国人大上来,全国人大不超过3000人的代表再进行讨论。
李小萌:充分论证之后才能保证法律制定得更加的准确,符合社会的现实。
王磊:是的。
李小萌:另外呢我们的编导非常不容易找来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应该说是证明,一位叫做杨富旭(音)的老先生,他几十年的时间收藏了自己的十四张选民证,我们看到最早的都已经发黄了,这是在1953年12月26号做成的这样一个选民证,字呢都还是繁体的。一张一张随着岁月的流逝数过来,在最后一张的时候(我们看到选民证)很新,这是在2006年的10月13号。这张选民证,这个时候杨先生是70岁,在这边还盖上了已选的这样的印章,这样的收藏杨先生说这就是一个民主的收藏,对于法律的制定者来讲,其实这也应该是非常大的一个督促,因为我们的选民非常珍视自己的选举权。
王磊:对,我觉得这些选民证可以说是见证了共和国的选举的这样一个历程,也是见证了我们国家选举法实际实施的一个过程,从这里可以反映出,这位公民的选举意识、选举权力意识的一种珍视,对自己权力的一种尊重。这样的意识非常强烈。
李小萌:看到这些珍贵的选民证,我也想到,最近也有网友在我的博客里留言问,说要开人民代表大会了,我好像从来没有被叫去投过票。为什么,您能不能解答一下。
王磊:我觉得你说这句话里一个很关健的词,就是说叫去投过票。因为我们讲,按照我们选举法的规定,选举是一项权力,我们讲法律权力和义务是不一样的,那么什么样的人享有权力呢?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样的,你享有这个权力,你自己首先要珍视自己的权力,自己要去重视自己的权力,我们讲选举呢很多是张贴的、通知的,在当地的选举委员会进行公告的,可能我觉得之所以有这种情况的发生,我认为首先自己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能应该也重视一下自己的权力。
李小萌:所以像杨先生这样,他应该是主动去登记了的。
王磊:对去登记,关注这样的一些有关选举的这样的一些通知、公告这些。
李小萌:自己要主张自己的选举权。另外在修正案草案当中也特别提到了加强代表的透明度,也更好地保护选民的选举权。这两个方面您再帮我们解读一下。
王磊:我认为这次透明度方面确实有一个很大的完善,就是说,代表与选民之间,原来是“可以见面”,这次用的是“应当”。
李小萌:这个程度是有变化的。
王磊:对,这个程度是有变化的,另外一个草案里面也有呢就是说要介绍本人的情况,就是说你作为一个代表候选人了,选民对你了解的程度到底有多大呢,除了推荐者,比如政党、组织、或者选民联名啊,推荐者去介绍之外,你本人在与选民见面的过程当中你也可以回答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这次增加了介绍本人的情况,所以这个透明度,可以说候选人跟选民之间的联系更密切了。
李小萌:见面之后有没有提问和回答,这种方面在草案当中应该也有规定吧?
王磊:有规定,就是说,第一有见面,第二原来是“可以”,这次草案说是“应当”,这个强度加大了,因为法律里有几个专业词语,可以、应当、必须,“可以”是有选择性的,“应当”实际上就没有选择性了。
李小萌:另外就是更好地保护公民、包括侯选人自己的这种选举权、设立秘密投票处,这应该也是新加进来的内容吧。
王磊:对,我们选举法呢刚才片子里面也说了,就是说建国初期我们国家还有很多公民是文盲,不识字,候选人的名字只能在会上念,念完以后大家举手。
李小萌:完全是公开的。
王磊:对,谁举手了谁弃权都可以看得见。现在我们国家选举法的原则就是秘密投票的原则,从1979年以来一直是秘密投票的原则,但是秘密投票怎么来秘密投票,这一次又更加具体,就是说实际上已经到了操作层面了,就是设立一个秘密的投票处,当然了具体怎么来可能在实践当中可以有一些操作上的设施上的完善。
李小萌:通过草案的制定,它又是如何在全方位地推进整个社会的民主进程呢。
王磊:我想通过这个草案的内容,刚才片子里面讲了是1+8,一个重大的修改,城乡相同比例,还有八个亮点。可以看出来,就是说我们这个选举法在推动我们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在扩大代表的广泛性,比如说我们讲城乡相同比例都是1:1,实际上是代表广泛性的一个很重要的体现。
李小萌:包括有适当比例的基层代表。
王磊:对,草案里面有一条,就是增加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这也是广泛性的非常重要的一个体现,再有一个就是说对选举权的平等性,比方说我们前面刚才看片子里讲到的地域平等、人人平等啊还有民族平等啊等等,都有所反映,在我们1+8的修改当中,所以从整体上来说选举法反映了我们国家民主的进步、反映了我们国家民主的不断的完善,也反映了我们国家在13亿人口这样的一个大国,如何走出能够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之路,我想选举法是一个很重要的印证。
李小萌:好的,谢谢王教授,我想我们每一个公民可以做的是,关注选举法、主张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场还给夏丹。
欧阳夏丹:好,谢谢小萌也谢谢王教授,的确是从一些看似微小的用词的变化,从一张张选民证的变化我们也看到了中国的选举法不断地完善的一个进程。另外呢从8:1到4:1再到1:1,在城乡选举人大代表的人口比例变化的背后,同样也反映的是中国城乡经济社会的历史变迁,每一步我们都正在见证着中国民主政治前进的步伐。今天见证履职的内容就是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