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晚8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萍,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司法保障民生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针对网友关于执行难的问题,张军强调,“执行难”有两个方面:一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根本没有办法执行。我们很多的老百姓把它叫做执行难,其实这些案件已经不存在了,你在起诉的时候,对方已经把你的财产转移、挥霍,法院判决只能是说你在法律上是胜诉的,对方财产已经没了,用一些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血一盆、要钱真的是没有了”。这样的案件是没有办法再去执行了的,我们有一个这一类案件终结的标准,即不再作为执行案件。二是真的“执行难”案件,就是有财产,但因为种种原因,被执行人躲避执行、不去执行、拖延执行、消极抗拒执行,这一部分案件就是我们在过去的一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着重解决的,全国一共统计出来是347万多件,纳入清理的范围。
张军介绍说,在清理执行积案的活动当中,在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我们健全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包括交办案件、督查、提级执行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标的额达3430亿元的340.7万件积案在清理执行积案的过程当中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效果非常明显。最关键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把突击、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活动变成我们今后日常的有效有力的执法活动。在这方面的机制建设,也是我们在清理现有积案过程当中去建设完善的的一个制度。包括人民法院、银行、公安、检察、税务等在内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起来,今后会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征信制度、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曝光制度、银行积极配合查询制度等等,现在已经建立起来,并正在完善过程当中,今后还会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促使那些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了解认清形势,躲是躲不过去的,只会使你的生活更加难堪,积极地履行法院的裁判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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