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广州市政府上网公布了114个部门的财政预算。此举既因在国内开先河而备受赞扬,又因没能披露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公费出国等项目的明细以及个别账目而引来热议。2010年,广州市是否会继续“晒”账本?对于记者的询问,进京开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一直保持沉默。(《中国青年报》3月11日)
广州市没有高调宣布本年度继续“晒”账本,估计是有原因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财政厅厅长刘昆表示,把预算向公众公开须有法律上的支持,要等到《预算法》、《保密法》修订后才会有进一步的考虑。这一相当保守的表态,或许正是广州市在晒账本这件事上“保持沉默”的关键。
不过,这一担心显然是多余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指出,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尽管《预算法》并没有规定政府预算必须对公众公开,但也没有将其设定为机密,因此政府的“账本”原则上是应该公开的。广州市去年的做法,不仅不违法,反而是符合规定和公众意愿的。至于有人批评广州去年公布得还不够细,这也是初次“晒”账本时难免的。
政府预算关乎全民福祉,也关乎社会信心,理应受到纳税人的全面监督。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不公开则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监督权就无从谈起。所以说,晒与不晒,从根本上讲关系到现代社会的文明进程。西方发达国家甚至奉行这样的基本价值:“透明”是好的,“秘密”是坏的,即便政府应该让某些信息保持秘密状态,也应该将其范围最小化。
现代社会的文明进程往往就是这样,是靠一点一滴“晒”出来的。不公开则为少数人的暗箱操作留下了充分的空间,公开与否、公开什么、向谁公开、公开程度,则决定了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阳光程度”。也因此,领导干部财产、政府公共预算、房地产成本与价格、垄断行业职工收入等等,这些关乎社会公正、文明进程和百姓福祉的问题,历来都是“两会”代表委员和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
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所说:“信息是民主的氧气,一个开放的文明社会有赖于信息的自由吐纳。”政府信息通常集合了80%以上的信息资源,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各个层面,具有公共物品的特质,自然所有纳税人都有权分而享之。
当然,我们的社会政治文明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人们也不可能对政府“晒”账本一类的行为寄予过分急迫的期待。但是,任何点滴的进步都需要有人试探前行,广州市去年已经走出了政府预算公开的试探性一步,老百姓有理由期待各地政府有更多的跟进者,并坚决反对探索者的抽身退步。
2010两会发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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