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速国民收入分配改革背景下,个人所得税调整成为两会焦点话题。
提高个税起征点在往年两会上多有提及,今年多位代表和委员认为,5000元是个税起征点的合适数目,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等。
除提高起征点外,还有代表和委员建议实现“家庭为单位征税”的体制改革,如致公党中央建议以每一个家庭作为一个纳税单位,在综合考虑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和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缴纳相同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同负担的家庭缴纳不同的所得税额。
财政部官员称,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改革,这项改革是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环,但“目前暂不考虑个税起征点调整”。
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
1996年至2007年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了10.93个百分点。作为收入分配最终环节——个人所得环节征收的税种,个税本应促进二次分配的公平,但财政部一份报告显示,近年来普通工薪阶层所得项目个税收入占个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65%,成为个税征收主体。
为减轻工薪阶层税负,近年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不断。董明珠代表认为,个税征收金额只占国家总税收的7%,因此即使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对于国家整体税额影响不大,但却对工薪阶层意义重大,能有效地激发消费和带动内需。
李书福委员也在提案中提出“5000元”的个税红线,还建议各地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灵活浮动,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可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变动等各种综合因素进行权衡并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规则。
李稻葵委员则提议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税”的体制改革,对正在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家庭,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调高个税起征点;而对于没有这类负担的家庭,可以稍微低一点。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为2000元/月,据测算,如将起征点提至5000元/月,至少月薪为5000元的这部分纳税人就可受惠175元/月。
税制模式亟须完善
不过,也有代表和委员认为单纯上调个税起征点意义不大。
政协委员刘克崮,曾任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和税政司司长,他认为,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与百姓生活水平基本相符。2008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按家庭人口负担系数)的消费性支出约为1753元/月;加上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税前扣除额(约占月工薪收入的20%),每月工薪收入在2500元以下者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他指出,2008年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约为2200元/月,低收入者和部分中等收入者都不需要交税,提高起征点后这些本不交税的低收入者(约占城镇职工的2/3)不受益,而在减少的税收负担中,绝大部分由5%的高工薪阶层所享受到,中低收入者受益较小。具体而言,如将起征点从目前的20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3125元的纳税人只能减少25元/月,而月薪为13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450元/月,月薪13万的纳税人减少纳税额是3125元纳税人的18倍。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也认同这一观点,并建议对个税税率做三类划分。在不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情况下,将第一档的税率设计为1%,降低工资超过个税起征点不多的低收入人群税负;中等收入阶层这个档次可保持5%的税率不变;而高收入者可以按照收入状况划分为15%、25%,最高不超过35%的税率三个档次。
刘克崮进一步指出,分类所得的税制模式造成税负不公。目前中国将纳税人所得划分为工薪所得、劳动所得、稿酬等11类,各类所得不再汇总计算,造成收入来源相对集中的人要纳税或多纳税,而收入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却不纳税或少纳税。
刘克崮建议,未来中国个人所得税应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的全部应税收入合并计税,综合考虑家庭基本生活支出费用,分类扣除,采用累进税率,税率设计遵循低税率、少级距的原则。
上述财政部官员也表示,综合税制改革难在如何建立一个电子稽征平台,这个平台能够保证个人申报总收入的真实性,需要银行甚至公安等部门深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