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九
“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从深层次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是决定“结构调整之年”成败的关键环节,也成为两会中政协委员关注的一大焦点。
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适度比例问题,过去长期被忽视,以致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情况下,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多年来提高幅度不大。根据全总调查的数据显示,以广东为例,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多年来停留在10%以下,工资增长幅度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年职工月均工资比,更是从2003年的47.8%下降到2008年的22.75%,由于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1—9月更是低至21.95%。
全国政协委员张俊九介绍,由于劳动力过剩,市场不健全,缺乏工资增长的良性机制,致使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偏低。而最主要的原因是:在目前的体制之下,地方政府容易倾向于以税收优惠、或压低本地区普通工人工资成本以保证外来资本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率为条件而吸引更多的资本来本地区投资。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现初次分配的公平性;有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使更多的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充分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有助于凸显“共同富裕”和“更加注重公平”理念。为此,张俊九在提案中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制定工资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建立和实施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激励机制、工资保障机制提供法律依据。改变工资增长由企业单方决定的现状,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决定职工的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工资增长幅度。
二、政府应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应每年定期调整一次。
三、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属于偏低界线,提高起征点可以增加普通职工的实际收入。
2010两会发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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