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挽回损失3604万元 今年:重点监管公共服务业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3月16日06:51
3·15
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去年我省各级消委会组织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4万余元,但案值却有所上升。
本报记者李丹实习记者吴璟
统计:
百货商品居去年投诉首位
去年,我省各级消委会组织受理的投诉案件中,商品投诉方面居首位的是百货类(16895件),占总投诉量40.41%,集中在服装鞋帽、食品、日用杂品和化妆用品等质量和售后服务上;其次是通讯类(4557件),占总投诉量的10.89%;第三是房屋及装修建材投诉(2447件),占总投诉量的5.85%。
省工商局介绍,当前消费纠纷和消费投诉呈现新动向,主要表现在:消费纠纷数量大、种类多,近年来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每年都保持在70万件左右;群体性投诉增加,特别是在食品、家电、公共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新的消费问题不断出现,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兴行业商品以及国外产品问题的投诉案例逐渐上升,消费侵权方式更加复杂。
建议: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消费维权成本太高!”此次新聘任的14名消费维权监督员何先生表示,据一份日常消费维权统计显示,消费者在平常遇见商家不合理行为时,投诉的占17%,而诉诸法律的更少,仅7%,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所致。为此,何先生建议,政府应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会副会长洪波表示,全省工商机关将抓好日常投诉咨询,加强热点商品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网络购物、手机等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美容美发、装饰装修、商业促销、旅游等服务行业的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重点:
专项整治公共服务行业
手机捆绑消费、保险“霸王”条款、快递不“快”……去年,涉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消费者投诉大量上升,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我省工商部门将针对公共服务行业的这些现象展开专项整治,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侵害消费者权益、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同时,省消委会将组织开展服务业服务状况调查,对电视购物、汽车维修、物业服务、快递服务等开展消费评议,逐步开展汽车、商业零售业、银行、保险、电信、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消费者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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