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9城市消协 联合上书工信部建议——
平板电视屏幕理应保修3年
本报讯(记者张鑫)今天上午,北京等19个城市的消协联合向工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递交建议函,强调占平板电视生产成本六成以上的显示面板毫无疑问属于彩电的主要部件,理应按照国家彩电三包规定提供3年保修服务。
目前,有关平板电视的投诉量也呈明显上升态势。其中,有关平板电视显示面板质量问题及其保修期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的投诉所占比例最大,已占到整个平板电视投诉的五成以上。
按照我国彩电的三包规定,显像管、集成电路等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由于三包规定出台时液晶、等离子等平板电视尚未出现,所以彩电三包规定的目录中,仅将显像管等列入了彩电的“主要部件”范围。
目前,东芝、索尼、松下、夏普、三洋、飞利浦、LG、三星等外资或合资品牌,其显示面板的保修期限最高则为2年。
消协在建议函中建议,以适当的形式,明确规定平板电视显示面板等属于彩电的主要部件;或者对三包规定中有关彩电三包的期限进行补充或修订,将显示面板等部件明确纳入彩电主要部件范围。
同时,在彩电三包规定中对“主要部件”的概念进行解释或界定,或者在“主要部件”的列表中设置兜底条款。即便另行制定平板电视三包规定细则,其显示面板等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也不能低于目前彩电三包规定中的3年保修期限。
建议函指出,国家彩电三包有效期是彩电售后服务的最低标准。企业要想制定自己的标准,必须以这个底线为基础,绝不能向消费者提供低于国家标准的缩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