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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烂尾楼“分肉” 18名债权人要房不要钱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3月20日03:39

  “中诚广场”返还债权分配启动,业主担心债款难兑现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实习生 黄宏晓 通讯员 穗法宣)昨日,号称全国最大烂尾楼的广州“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正式对其原B座进行分配,18名选择返还购房的债权人已现场选定分配房屋,目前,相关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债权总额11亿多元

  据此前公布的统计情况,“中诚广场”需要支付变现款的债权总额为11.447亿元。返还购房债权人返还购房总面积为49534.42平方米。其中从A座调整到B座的返还购房面积为9003.12平方米,B座的返还购房面积为40531.3平方米。而“中诚广场”的变现款为9.24亿元,扣除各种税收后,其剩余可供执行分配的款项约为8.5亿元(未包括该款项的利息)。另外,可分配的房产集中在原B座5楼-35楼、47楼-49楼,经办理大确权时最后测绘,实际可分配的房产原规划设计每层为12套房,后变更设计为每层24套房。房子的分配顺序是先对原购买B座的要房业主进行房产分配后,再开始对从A座调整到B座的要房业主进行房产分配。

  执行案分配分三个阶段

  根据此前广州市中院制定的系列执行案件分配工作计划,财产分配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目前阶段,先对房产进行分配,第二阶段对变卖款进行分配,第三阶段对剩余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物抵债。据统计,这次参加分配的原B座请求返还购房的债权人共18位,债权总金额为5.73亿元。首先由原购买B座的业主按原购买房产位置,参照新规划平面图按照同楼层、同座向、同面积的原则进行原地安置。在不同的债权人所购买的房产出现交叉的情况下,通过摇珠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房的先后顺序。

  误差大于10%可多分房

  此次分配的细则调整为:选房的误差可以突破原规定的误差,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是否超面积选房。所选定的房屋面积小于原购房面积的,面积误差低于或等于10%,不得再进行选房;所选定的房屋面积小于原购房面积的,面积误差大于10%,原则上可以选相邻的、与其他债权人所购房产没有重叠的房产。

  对于这个比较拗口的分配原则,业主黎小姐表示她研究了半天,得出来的结论是:“如果我买了10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分回给我的是90平方米的,那我就不能再继续多选一套房子了,那10平方米的购房款按照原购房价退回给我。但如果分回给我的只有80平方米,那么我可以再多选一套房子,然后按照原购房价补回差价。”

  业主

  担心债款难兑现纷纷要现房

  记者事后几经辗转找到几名参与分配的业主。据称昨日大家分到的房产都比之前买的要少一点,但本着“有得分就不错了”的想法,大家都很配合。“因为有听法官说,好像总体不够分了”。

  当初一口气购买了1200多平方米的一名业主透露,昨日分到的比当初购买的少150平方米,“听说下次会抓阄分配。”其称当日分房时,有些房号是重叠的,为公平将抓阄决定。

  另一钟姓业主则表示,之所以选择要房不要钱,是担心拿不到债款,“什么时候能拿到,能拿回本钱吗?还是决定要房子靠得住……”他表示,法院承诺房子分配会“同方向、同位置、同楼层”,但和之前的合同比较,还是差13平方米,“误差10%是吻合的,但一切都要等15天后交房再说”。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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