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 |
领导让他点火结果点成被告
对这起火灾,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建设单位(新址办)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自己的过失,使得央视工程受到这么大的损失,也影响了央视的形象,我非常悔恨。借此,对央视全体员工说声对不起,也对这次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表示歉意!
本案牵连多人,我的内心很不安。我接受法院的判决,一定会认真反思,希望媒体给予公正的报道。感谢帮助我的人,感谢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徐威
北京消息 昨日13时,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敲响休庭的法槌,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庭审正式结束。徐威等多名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认罪。
上午9时,此案继续庭审。检方认定徐威为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刘发国、王世荣等12名被告人为火灾事故直接责任人。对于火灾事故的社会危害,公诉人指出,除了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外,大火还导致央视新址延迟交付、巨额的维修费用,以及周边居民的恐慌。中央电视台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电视台,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国家形象,央视新址大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庭上,多名被告人放弃了自我辩护,由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三种类型被告
决策型:
新址办主任徐威是这起大火的始作俑者,徐威是个烟花爱好者,元宵节先组织员工在食堂比赛包饺子,然后一起观看烟花,在他的意识里,燃放烟花只是工作之余的部门娱乐活动。正是他的“拍板决定”才引发了后来的那场熊熊大火,也牵连了很多下属。
服从领导型:
实施领导的旨意是当下属的职责。于是,新址办综合处副处长邓炯慧、工程处副处长胡德斌等人具体筹办、协调以及安排了消防保卫等系列工作。
对于“听话”引来的罪行,这些手下人都觉得自己冤。尤其是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从未参与此事的他,更是临时接过徐威递过来的火炬,代人点燃了烟花,也因此成了第三被告人。
“懵懂不知”型:
60岁的高宏是唯一一个在这起火灾中没有任何参与行为的被告人。由于年纪最大,法官担心漫长的庭审会让他体力不支,不时关切地询问要不要水喝。
无论是央视内部和徐威本人都对高宏的尽职尽责有着很高的评价。作为一名专家,高宏带头攻克了建筑施工中很多的重大难题。当天晚上,他和员工们在食堂包饺子的闲聊中才得知晚上要放烟花。吃完饺子,他先回了趟办公室。等走出来的时候,绚丽的烟花已经在空中绽放。
公诉人认为,高宏作为央视新址办下设安全生产监督组组长,在得知要在央视新址工地内燃放烟花后未加以阻止,也构成共同过失犯罪。
21名被告划分为三等
控方将21名被告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三等。其中,控方认为徐威作为央视新址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地安全工作,却无视有关规定和消防责任,滥用权力,擅自决定组织烟花燃放事宜,不听民警劝阻,是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控方同时将刘发国、王世荣等12名被告人列为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其中包括5名央视员工和两名施工单位项目副经理。余下8名被告人的行为被控方认定为“导致火灾发生”。
这一划分马上引起辩方异议。多名央视新址办被告人表示,他们是按照徐威的行政要求,履行正常的行政执行。民警到现场都没能阻止烟花燃放,作为不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下级,他们没有权力阻止,也没有能力阻止。前几年燃放都没事,也没人管。新址办这次传达燃放烟花事宜时,并未告知此次燃放的规模和方案,连徐威都不知道是属于A类烟花燃放,他们更无从得知。
《北京晚报》、《北京晨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