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农专业中部分农村家庭困难学生也可免学费
省财政部门将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补助学校
全省约有3.5万名中职学生受惠
辽宁日报讯 记者杨忠厚报道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和一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开始不用交学费了,不仅如此,这部分学生2009年秋季学期和2010年春季学期已交的学费,也将在各项指标核准后全额返还。初步测算,全省约有3.5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今年2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 (扣除涉农专业学生数)的5%确定免学费学生数额,据悉,今后,这一比例还将视具体情况逐步提高。
有业内人士就此评价说,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这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我省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
免学费的涉农专业包括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农林类所有专业,涵盖了种植、农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等21类专业。
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我省将通过财政给予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收入来解决。省财政将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补助标准,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省属中职学校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由省以上财政全部承担。
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积极向国家财政部争取资金,同时调整资金结构,通过预拨和预算追加等方式,积极筹集省级补助资金,用于2009和2010学年免学费资金补助。今年,省财政将下达2009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共计4个学期的免学费省以上补助资金。
为了做好做实这项惠民政策,省财政厅等5部门要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2012年秋季学期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相关标准。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