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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副教授聚众淫乱 广州女白领打飞的换偶

来源:金羊网
2010年04月07日14:45

  《副教授组织“换妻”被诉》追踪

  南京副教授被控聚众淫乱罪今日受审,22名被告阵容空前

  ■新快报特派记者 曹晶晶

  聚众淫乱罪,这个极少出现的罪名,因为南京53岁的副教授马尧春(化名)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马尧春被控聚众淫乱罪将于今日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受审,与他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21名男女。该案遭起诉的人数之多,可能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纪录。

  并非白领换妻俱乐部

  起诉书显示,被起诉的22名被告,除去1名大学副教授,其余多数是普通打工者。职业包括保安、营业员、职员、出租司机,另有6人无业,并非外界盛传的“白领换妻俱乐部”。准确地说,也非换妻。因为除了3对夫妻,其他人均为单身。

  而据马尧春自己的说法,圈中的白领不少,还有老师,不过有很大的流动性。“来来往往很多。”年纪多数是30到40岁之间,马尧春是年纪最长的一个。

  马尧春说被起诉的人里应该是有4对夫妻。“有一对离婚了,起诉书里就没算夫妻,只提到有3对。那离婚的一对离婚的原因也和换妻无关。”马尧春强调。

  22名被告只有3对夫妻

  “被起诉的22个人里,我认识大概十几个。”马尧春说,“被起诉的人里应该是有4对夫妻,有一对离婚了,起诉书里就没算夫妻,只提到有3对。那离婚的一对离婚的原因也和换妻无关。”

  据悉,在马尧春的圈中有一位外貌非常斯文的广州女白领曾经“打飞的”来参加他们的活动。马尧春也称,自己和另外两名网友曾经与这名广州女白领“玩过”,当时是另外一个网友打电话叫他去的。由于这个女白领只参加过一次活动,检察院最后决定不予追究。

  他参与聚众淫乱十八起

  虽然马尧春认为自己无罪,但他很清楚自己面临什么样的指控。《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领刑,他将成为20年来第一个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检察院指控:嫌疑人主要通过“夫妻交换”、“走错房间”、“南京派对”等QQ群,“公开交流性体验”,进而“聚众淫乱”。马尧春组织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十八起。

  两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昨日中午,曾经代理“云南许霆案”的姚永安从陕西来到广州,由于案发后,姚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声援文章,马尧春主动给他打了电话。

  下午,姚永安与南京的薛火根律师就辩护立场进行了协调,双方都主张做无罪辩护。姚永安称,他们被告人聚集多人,但他们是通过“换偶”的方法进行“性交游戏”,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一男一女进行,并非大家胡乱进行的行为,而且两年多了,也没有扰乱南京的社会秩序,因此不构成犯罪。

  扭曲人生

  “换妻者”并无妻

  2002年,马尧春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她对我精神上的折磨太大了。”为了寻找下一段感情,马尧春进出单身俱乐部,同时开始上网交友。在某交友中心,马尧春在“夫妻交友”板块接触了山东淄博的一对老夫少妻。其中少妻网名唤作“激情火凤凰”(以下简称“火凤凰”)。

  不久,马尧春收到“火凤凰”的留言,说她离婚了,懊恼烦躁。马尧春遂劝其到南京来走走,散散心。来到南京以后,“火凤凰”告诉马尧春,她曾为了夫妻交友,全国几个大城市跑了个遍。

  “这对我来说就是另外一个世面,”马尧春回忆,离婚之后的“火凤凰”便留在南京与马尧春同居。2004年元旦,马尧春跟着“火凤凰”,有了第一次夫妻交友的经历。他们去了江苏高邮的一个小镇,对方是“火凤凰”及其前夫的旧友。

  换偶理由

  “想转移注意力不发疯”

  对于换偶和交友,马尧春有一个基本观点,他需要从中获得的并非快感,而是转移注意力,让自己不再想起前妻。

  他的家族有四个精神病人。“我母亲,年轻时精神病,现在痴呆了;我二姐,22岁精神病爆发,裸体到处乱跑,至今未愈;我二哥,精神病爆发,2007年10月自杀身亡;我侄女,2007年5月,精神病爆发,跳钱塘江自杀,后获救。”

  马尧春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发作正是因为换偶和同居转移了他的一部分注意力。

  相关链接

  李银河:废除聚众淫乱罪

  3月23日,中国著名社会学家、性学研究者李银河在博客上呼吁取消“聚众淫乱罪”,保护马尧春的性权利。

  有一位记者拨通了李银河的电话,促成了马尧春和李银河对话。“因为不认识他,我也没有多说。”马尧春回忆,“我就问她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她问了一下我的具体情况,有没有人受到强迫,我说没有,她说定我罪是违反宪法的。”

  李银河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提出要废除聚众淫乱罪,令人意外的是,马尧春并不认同这一观点。“我觉得这个罪还是应该存在的,但是应该有司法解释,要求不能在公共场所。”

  对话

  想把经历写一本书

  手拿一个纸袋,消瘦的脸上架着黑框眼镜,匆匆赶来的马尧春接受采访时没有丝毫避讳。“床上的事情都被检察院弄出来了,这个还怕说?”

  他逻辑清晰,言谈里带着一丝文人的傲气,甚至在出租车里也不停放言:“谈历史、谈人生、谈哲学、谈性,一般人都谈不过我。”惹得出租车司机频频转头看他。

  “我又没到大街上去公然地做”

  记者:明天出庭有信心吗?

  马尧春:心里没底。我觉得我这个不犯罪,但不知道法律会怎么判。你今天尽管问,到了明天,说不定我就被抓起来了。

  记者:您怎么定义您的行为?

  马尧春:大家你情我愿,我没有对不起别人,没有强迫任何人。你让我抱,我就抱,你不让我抱,我就不抱。我不否认有这个事情,但要定这个罪,我就觉得不服,我又没到大街上去公然地做这么恶心。

  “大家裸体也可以交流”

  记者:为什么有这样的选择?

  马尧春:我没有感到刺激,就像打牌一样。大家也是在交流,裸体也可以交流。聊聊天,很自然地做一下爱。

  记者:您觉得这种行为与道德冲突吗?

  马尧春: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就是道德。我们的行为也没有影响社会风气,效仿不是我的责任,你自己要效仿,那是你的事情。我也不觉得是好事,也不觉得是坏事。只是我作为一个老师,为人师表,做这个是有点不合适。

  “真心想找一个女人生活”

  记者: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找生活伴侣的念头?

  马尧春:不是,我也真心想找一个女人生活,参加活动只是偶尔为之。在生活中有朋友给我介绍过几个女朋友。只是人家觉得我没钱,又有一些负累,就放弃了。现在,我觉得死了丈夫的、农村的都无所谓,我什么都没有了,可以去种地,但她首先要善良。

  记者:如果被判无罪,您想做什么?

  马尧春:我想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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